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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办函[2012]247号
【颁布时间】 2012-04-19
【实施时间】 2012-04-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21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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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加大资金投入

  

  各地要根据建设规划确定建设项目库,制订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项目年度任务分解表,将各项资金和资源整合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上,各级财政相关资金要重点用于支持建设项目库内具体项目的建设。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把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要整合资源,统筹“一事一议”、新农村、绿道、生态文明村、卫生村、扶贫“双到”等项目资金,提高资源使用效益。要广泛开展村企合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通过授予荣誉称号、署名、担任理事会职务等办法,充分发挥外出乡贤和工商企业界人士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建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

  

  八、高效组织建设

  

  各地要积极探索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的有效模式,学习借鉴我省建设珠三角绿道网和援建汶川的成功经验,提高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名镇名村示范村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要优先列入各级政府的重点建设项目,明确组织实施部门和时间要求,形成倒逼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度。

  

  九、强化舆论宣传

  

  各地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报道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情况,反映建设特色,介绍建设成果,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通报有关镇、村的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进展,交流建设经验,培育样板典型,促进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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