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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厅属企事业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全省海洋与渔业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全省海洋与渔业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的各项部署要求,全力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着力加快现代渔业建设,不断健全海洋与渔业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海洋与渔业工作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2012年工作预期目标:全省海洋经济总产值比增18%,海洋经济增加值比增17%;渔业经济总产值比增18%,渔民人均纯收入比增12%,水产品出口创汇超过45亿美元。 一、着力解放思想,务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取得更大成效 ㈠坚持服务发展大局。在大局中找准位置,明确目标,把抢抓机遇、抢占先机、抢占制高点作为各项工作的重要取向,努力在转变发展方式中增创新优势、实现新发展,着力在推进海洋经济发展、保障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渔农民增收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㈡坚持转变发展方式。切实把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海洋与渔业工作的紧迫任务抓实抓好,以培育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优质、高效、外向、生态、安全的现代渔业为突破口,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提高海洋与渔业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活力。 ㈢坚持科技体制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在发展生产力、重点工作突破中的源动力作用,鼓励自主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突破瓶颈制约,增强事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把依法管理与市场调节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为海洋与渔业科学发展增添新动力。 ㈣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环境和生态保护,坚持在发展中保护与在保护中发展的方针,加快构建海洋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加快发展亲环境现代渔业,大力推行生态健康养殖,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积极开展渔业节能减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㈤坚持注重保障民生。把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目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强渔惠渔政策,千方百计增加渔农民收入,切实保护渔民权益。积极争取加大投入,加强渔港渔船等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预报减灾工作,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渔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围绕规划实施,积极服务和促进海洋经济发展 ㈠全力推进试点省规划实施。积极推进《福建省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规划》及《福建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规划》、《福建省海洋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颁布与实施,并根据试点规划,尽快制定实施意见。策划举办相关高端论坛和媒体宣传活动,推进规划的进一步落实。 ㈡努力促进产业集聚。加快培育发展载体,依托重点开发区域和产业园区,协同有关部门重点培育壮大海洋生物药物与生物制品产业链、现代海洋渔业产业链、海水综合利用产业链;着力扶持推进诏安金都海洋生物产业园、福州市蓝色经济高新产业园、莆田海源海洋高技术产业园等产业园建设。实施重点项目带动,培育壮大产业集群。 ㈢修订完善海洋功能区划。积极推进省级海洋功能区划获得国务院批准,省级海岛保护规划获得省政府审批,引导海洋和海岛开发和保护,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依据省级海洋功能区划,适时启动高能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完善新一轮海洋功能区划体系。 ㈣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建设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尽快成立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中心,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完善统计、核算及运行分析等相关制度,提高海洋经济的综合评估能力,增强对海洋经济管理与政策咨询的服务水平。 ㈤着力创新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海域使用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主动介入,指导做好海域使用工作,促进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探索完善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继续推进养殖海域使用权、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海域采砂临海用海等招拍挂和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工作,发挥海洋资源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