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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察公告 2011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严格履行督察职责,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家土地督察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有利于社会各界了解并参与监督土地督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将2011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土地总督察 徐绍史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1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 2011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围绕中央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促进改善民生的要求,以保护耕地红线为己任,牢固树立“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严格依法履行土地督察职责,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察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突出全程监管,对64个城市开展例行督察 2011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对30个省(区、市)的64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例行督察,对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土地出让供应、土地开发利用、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执法监察和土地抵押融资等环节进行了全程例行督察。例行督察涉及64个地级以上城市管辖的564个县(市、区),共审核土地卷宗32.45万件,涉及土地面积713.33万亩;实地核查项目4.32万个,涉及土地面积155.28万亩。 2011年例行督察的64个地级以上城市是:北京市丰台区,天津市滨海新区,河北省保定市、廊坊市,山西省阳泉市、朔州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辽宁省鞍山市、营口市,吉林省吉林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庆市,大连市(西岗区、中山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瓦房店市、庄河市、长兴岛临港工业区、花园口经济区、长海县),上海市长宁区、杨浦区、金山区、宝山区,浙江省嘉兴市、丽水市,福建省莆田市、宁德市,宁波市(慈溪市、余姚市、宁海县、象山县),厦门市(海沧区、翔安区),江苏省南通市、苏州市,安徽省芜湖市、淮北市、黄山市,江西省萍乡市、九江市,山东省济宁市、临沂市、菏泽市,河南省开封市、洛阳市、南阳市、商丘市,青岛市(胶南市、莱西市),广东省惠州市、肇庆市、湛江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桂林市,海南省三亚市,深圳市,湖北省宜昌市、荆州市、黄石市,湖南省株洲市、湘潭市,贵州省遵义市、毕节市,重庆市沙坪坝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荣昌县,四川省泸州市、宜宾市、乐山市、广安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大理白族自治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陕西省咸阳市、榆林市,甘肃省兰州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海省西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从例行督察情况来看,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土地管理制度和土地调控政策,服务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秩序总体向好。但是,由于当前土地管理面临需求刚性上升与供给刚性制约并存的局面,一些地方人民政府主导、默许和纵容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情形时有发生,城乡结合部的农村违法占地情况依然严重,耕地保护的压力仍然很大,土地执法监管压力依然不减。 例行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一是一些地方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不到位,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基本农田。二是28个城市中有730个项目存在非法批地问题,涉及面积4.38万亩。三是一些地方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存在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四是29个城市违反禁止、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对149个项目批准供地,涉及面积3.17万亩;20个城市违反产业政策对132个工业项目批准用地,涉及面积2.32万亩。五是一些地方土地闲置现象大量存在且未得到有效处置,部分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也不同程度存在土地闲置以及土地利用效率低的问题。43个城市918个项目存在土地闲置,涉及面积8.84万亩。六是在抽查的31个市、25个县中,有12个市、22个县存在土地违规抵押融资贷款行为,涉及面积10.47万亩,贷款总额557.98亿元。七是51个城市989个项目欠征土地出让收入303.65亿元。部分地方存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欠缴、超范围征收、转嫁用地单位等问题。八是有关部门违反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审批建设项目、办理行政许可。2010年至2011年46个城市的发展改革部门对违反用地政策的682个项目批准立项或未经用地预审核准建设项目;22个城市的规划部门对245个项目违规调整土地容积率。一些地方工商、税务、电力、供水、供气等部门依然为违法用地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提供水、电、气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