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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旅游局
【发文字号】 旅办发[2012]198号
【颁布时间】 2012-04-27
【实施时间】 2012-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3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系列旅游公益宣传活动的通知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品质旅游 伴你远行”系列旅游公益宣传活动的通知

  (旅办发〔2012〕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

  

  为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落实《旅游服务质量提升纲要(2009-2015)》的要求,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引导旅游者追求品质旅游,国家旅游局将在2012年继续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系列旅游公益宣传活动。现将《2012年“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旅游公益宣传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家旅游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及2012年各项重点工作,制定本辖区的旅游公益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和推进各项宣传活动;要将旅游公益宣传活动与国家旅游局部署的“讲诚信、促发展”主题活动有机结合,加强对各地市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各项旅游公益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公益宣传活动的积极性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旅游企业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旅游协会、旅游企业、相关单位及广大游客积极参加到旅游公益宣传活动中来。

  

  三、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旅游公益宣传的浓厚氛围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暑期、“五一”、“十一”等节假日及“5.19”中国旅游日、“诚信兴商宣传月”等重点宣传时段,做好各项旅游公益宣传工作,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充分利用既有宣传品、宣传渠道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并探索利用社会资源承接旅游公益宣传项目的方式,扩大“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活动的影响力,营造旅游公益宣传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对旅游公益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注重对旅游公益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进行信息发布,营造氛围,扩大效果。

  

  五、加强工作交流,建立旅游公益宣传长效机制

  各省(区、市)旅游局(委)要注意总结经验,对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组织报送相关材料。要加强旅游公益宣传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完善的旅游公益宣传长效机制,为今后继续深入开展旅游公益宣传活动打下坚实基础。

  

  附件:2012年“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活动方案。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2012年“品质旅游、伴你远行”旅游公益宣传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工作,继续引导旅游者追求品质旅游,顺利开展“品质旅游、伴你远行”系列旅游公益宣传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活动主题

  文明旅游、诚信服务

  二、宣传活动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旅游公益广告片拍摄、播出

  国家旅游局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1、组织拍摄一部主题为“诚信服务”的公益广告片;

  2、翻制公益广告片光盘,并发放给各地使用;

  3、将新版旅游公益广告片送中央电视台,并协调安排公益广告片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4、利用社会媒体资源,委托广告公司在广场大屏幕,机场、公交车、地铁等处的媒体终端上播放旅游公益广告片。

  建议各地方旅游局(委)开展以下工作:

  1、各级旅游局(委)联系本地电视台播放旅游公益广告片,并通过投放户外led、公交车载电视等形式播放;

  2、各级旅游局(委)将旅游公益广告片发放到本地旅游企业,督促企业在旅行社、饭店、购物点的店堂、景区(点)游客中心、旅游大巴等处播放。

  (二)“5.19”中国旅游日及“诚信兴商宣传月”公益宣传活动

  国家旅游局开展以下主要工作:

  1、提供《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品质旅游出游提示》宣传折页、“游客安全保障卡”等宣传资料,并将宣传资料样式登载在中国旅游诚信网上,供各省(区、市)旅游局(委)下载印刷使用;

  2、安排中国旅游报、中国旅游网等媒体对重点城市的公益宣传活动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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