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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国资委、工商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国资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国资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 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慈展会”)定于2012年7月中旬在深圳市举办。为组织协调好参展工作,全力办好慈展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慈展会概况 (一)慈展会简介。慈展会是首次由国家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广东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国家级、综合性的公益慈善成果交流盛会,也是我国社会建设成果的集中展示会。慈展会将创新我国公益资源交流方式,为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开展合作、展示公益慈善形象搭建平台,也为社会大众了解公益慈善组织和爱心企业、参与公益慈善活动创设窗口,对我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探索新路子具有重要意义。 (二)慈展会主题。“发展·融合·透明”。 (三)时间和地点。2012年7月12日至14日,在深圳市会展中心7号馆和8号馆举办。 (四)活动内容。慈展会主要分为主会场静态展示区、动态体验区、大型论坛和沙龙、公益慈善节庆、公益慈善项目电视大赛、网络交流展示平台等六大板块。 (五)招展范围。按照“政府搭台、社会运作”的办会模式,慈展会将最大范围地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请发动有意向参加慈展会的单位、社会组织和企业,向慈展会招展办公室提出参展申请。(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做好首届慈展会招展工作,保证展会质量,请各地高度重视,主动与慈展会组委会办公室取得联系,了解参展的具体要求以及合作事宜,认真组织,踊跃参展。 (二)优中选优,注重实效。本次慈展会是首届国家级公益慈善盛会,各地要围绕慈展会的主题,认真研究、优中选优,积极组织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持续性的优秀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公益慈善项目以及较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优秀企业参展,实现各方共赢,共同服务社会。 (三)组织观摩,交流学习。请各系统组织本地区(系统)管理部门、研究机构、服务机构、企业及社会组织相关人员赴会观摩,积极参与各类主题研讨和论坛,加强与同行业、兄弟省区市之间的交流和学习。 (四)加强联系,落实责任。请参加报名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国资委、工商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负责人、联系人员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报各自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将本系统参展单位、企业、项目,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主管部门。 三、联系方式 各参展单位如需进一步了解慈展会详细情况,请登录http://www.cncf.org.cn查询,或致电慈展会组委会办公室及有关主办单位,如需了解参展详细事宜,可咨询慈展会招展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邹海兵 吴苾璿 电 话:(0755)82490826 82480940 传 真:(0755)25832724 电子邮件:cncf2012@sina.com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 联系人:孟志强 电 话:(010)58123272 传 真:(010)58123164 电子邮件:mzhq@mca.gov.cn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 联系人:刘全喜 电 话:(010)63193295 传 真:(010)63192737 电子邮件:liuqx0402@126.com 全国工商联扶贫与社会服务部 联系人:聂志军 电 话:(010)58050726 传 真:(010)58050586 电子邮件:acficnie@163.com 招展办公室 公益慈善组织及项目专线:(0755) 25572621,25572631 省区市组团专线:(0755)25572632 基金会和企业专线:(0755)25927796 传真:(0755)25829181 email: cncf@foxmail.com qq:2628812816,q群:225744558 民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全国工商联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 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参展指南 由民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全国工商联、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首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以下简称慈展会)将于2012年7月12-14日(星期四至星期六)在深圳市会展中心7号馆和8号馆举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