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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二五”规划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局属各学校: 为切实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调动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积极性,我局将委托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面向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学校,下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十二五”规划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二五”规划科研课题指南》(下称《指南》)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指南》的要求和选题的范围,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确定科研课题,认真组织填写申请书,积极参加课题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30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二五”规划科研课题指南 2.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十二五”规划科研课题指南 一、指导思想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南,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文件的精神。 (二)积极落实《广东省心理健康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广州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 (三)坚持“以积极发展为主,以心理咨询为辅”、“面向全体学生与关注个别差异相结合”的原则,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性,提升学生心品素质。 (四)立足于研究解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对当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实践的总结与提高,积极探索具有广州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新模式,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化、制度化、科学化和全员化。 二、课题申报立项原则 (一)追踪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最新动态,提倡前瞻性、独创性; (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开展应用性研究,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效性; (三)注重时代特色,强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新技术的研究; (四)鼓励系列研究与纵深研究; (五)鼓励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学实践研究; 三、申报要求与课题类别 (一)根据课题指南,按要求填写《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一式三份。 (二)《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十二五”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后,报所在区(县级市)教育局统一审核,并于2012年10月30号以前统一报广州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培训)中心审批。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请直接报送。中心地址: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联系人与联系电话:曾老师020-86236061、向祖强老师13342884070。 (三)经评审同意立项的课题由市教育局发布立项通知书。 (四)本次课题立项分三类:重点课题、一般课题(资助)、一般课题(不资助) 四、参考选题 本课题指南只提供选题参考,申报者可以依据指南选题范围确定具体研究课题。 (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新特点、新趋势研究 (二)当前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或模式的构建 (三)中小学生课堂学习心理障碍的研究 (四)中小学学生厌学情绪的研究 (五)中小学生有效学习策略或学习方法的研究 (六)中小学生学习困难与学习障碍的研究 (七)中小学学生注意品质培养的研究 (八)中小学生意志品质的培养实验 (九)中小学生学科学习有效性研究 (十)中小学生心理异常与心理健康评价方法研究 (十一)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的实践研究 (十二)中小学生师源性心理伤害的研究 (十三)中职学生心理健康现状、特点研究 (十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现状研究 (十五)特殊儿童心理特征与教育教学方法的研究 (十六)优秀生心理成长轨迹的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