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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2.1 沿途:桌餐或自助餐 3.2.2 滑雪登山中:一日二餐或一餐加路餐 3.3 甲方提供的服务、公共装备和物资、安全保障措施系由全体参加人员共享,乙方已充分理解并同意。 3.4 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地理、天气等自然原因,或乙方、随行其他人员的自身原因等,对线路、日程安排、活动计划、实施与否等做出调整或予以中止/终止。 4.事件处理 4.1 如因甲方原因,在乙方到达【西宁】报到后,取消整体活动,则因此产生的一切问题双方同意按下述方式处理:由甲方向乙方退还已经收取的所有费用。 4.2 如乙方在活动中担负其他商业诉求或目的,在活动报到前需取得甲方的认可,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阶段、无条件的终止本协议,且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 4.3 下述任一原因或情形而导致的患病、受伤、致残、死亡等全部责任及后果,需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甲方无需承担: 4.3.1 不可抗力; 4.3.2 个人自备的物资、装备等不全或功能缺陷或失效; 4.3.3 自身行为、动作失误; 4.3.4 摔倒、滑坠、跌落、雪崩、撞击等; 4.3.5 高原反应及其并发症,或突发疾病; 4.3.6 发生安全事故后,虽采取救援措施但救援失败; 4.3.7 乙方不听劝阻或指挥; 4.3.8 甲方在告知事项中所述的有关可能发生的情形或事件; 5.不可抗力 如因雪崩、冰崩、岩崩、落石、雷电、暴风雪、强紫外线等自然原因,以及流行疾病、战争等人为不能预测、不可抗拒、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则本协议终止。如对各方产生的不利后果及其损失,则由各方自行承担。 6.其它 6.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6.2 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可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6.3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4 本协议于2012年【6】月【 2】日签订,并于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签字): 附件4: 2012年青海岗什卡全国滑雪登山交流大会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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