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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苏省政府
【发文字号】 苏政发[2012]54号
【颁布时间】 2012-04-23
【实施时间】 2012-04-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5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若干意见

[接上页]
(五)拓展文物资源开发利用途径。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惠民工程,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评估体系,推动文物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到2015年,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开放利用率达8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文物保护单位免费开放。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引导有序的文物利用制度,鼓励具有市场前景的文物资源与产业和市场结合;支持文物旅游、文物创意、文物流通、文博成果出版、文物知识产权等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培育博物馆文化产品研发基地,创新博物馆衍生品和文化产品。实施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工程,每个省辖市建成1处以上大型考古遗址公园。鼓励对工业遗产、农业遗产、文化景观、考古遗址公园等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创建具有文物博物馆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六)推进文物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全面实施文物保护关键技术提升工程、文物保护基础研究推进工程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推广工程。以文物安全防护技术、文物维修保护关键技术、博物馆展示和传播服务技术等为战略重点,增强文物博物馆行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基础研究能力。启动省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文物博物馆机构与社会科技力量共建科研联合体,积极开展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在文物保护领域中的应用,推进江苏数字博物馆建设。依托现有资源成立江苏省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和文物保护技术协会,建成2-3个省级以上重点科研基地,实施1-2个省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科技项目。

  (七)加大文物博物馆人才培养力度。实施文物事业人才培养工程,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建设具备多学科成分的文物保护专业队伍。建立健全文物博物馆机构资质准入制度和文物博物馆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统筹推进文物博物馆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人员培训工作。加大文物保护人才引进力度,加强中外文物保护人才合作培训。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文物博物馆学科建设。健全以业绩为依据、以能力为导向的文物博物馆人才评价、选拔和激励机制。从事文物保护的业务技术骨干和顶尖人才,允许以智力、创意、技术成果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八)扩大文物宣传和对外交流。实施文化遗产解读工程,创新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国际古迹遗址日和江苏省文物节系列宣传活动的形式与手段,加大重大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新发现的宣传力度,组织优秀文物展览、讲座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推进文物保护成果融入国民教育。将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拓展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对外交流渠道与合作方式,积极参与我国在国(境)外举办的国家文化年、文化节活动,扩大出入境文物展览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文物保护国际组织及民间机构的交流合作,提升江苏文化的国际传播力和影响力。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文物保护工作“五纳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06〕144号)要求,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文物事业发展中长期目标任务;将文物保护的要求纳入城乡规划,规划制定前应事先由城乡规划部门会同文物行政部门商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将文物保护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文物保护纳入体制改革,深化文物博物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文物保护纳入领导责任制,列入科学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和政府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二)健全文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协调指导作用。各地也要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机构建设,使其与文物保护工作需要相适应。文化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要加强文物(文化遗产)行政执法,配备专门人员和设施设备。建立文物博物馆社会服务中介机构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发挥文物博物馆行业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与学校、农村、社区、企业和部队等开展共建共享活动。

  (三)加大对文物博物馆事业的投入。“十二五”期间,省财政继续安排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纪念馆、文物库房的保护、维修、安防等。各省辖市和文物资源比较丰富的县(市、区)也要设立文物保护专项经费,并落实其法定增长要求。对政府兴办的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各级财政要确保人员经费和业务活动等经费,保证博物馆文物征集的必要经费。积极争取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物博物馆相关文化产业发展。探索建立文物保护专项基金制度,所得收益专款用于文物保护和博物馆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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