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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银川市政府
【发文字号】 银党办发[2012]46号
【颁布时间】 2012-04-20
【实施时间】 2012-04-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5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银党办发〔2012〕46号)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4月20日

  


  
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在反映社情民意、汇聚民智、强化舆论引导和监督等方面的作用,依据中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党务政务网络平台是指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党务政务网、银川党务政务微博(群)为主架构,通过互联网面向社会和公众发布党务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提供在线行政审批(网上办事)、解决民意诉求、增进政民互动交流的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体系。

  

  第三条  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 党务政务网络平台体系


  第四条  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是全市党务政务网络公开工作主平台(一级平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党务政务网络平台是银川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的子平台(二级平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在下属机构中设立三级平台。各级平台间实行统一指导、分级负责、整体联动、相互协作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  党务政务网络平台体系按功能及形式划分为七个版块:

  

  (一)党务政务网络公开版块;

  

  (二)重大决策问政版块;

  

  (三)网上审批(网上办事)版块;

  

  (四)权威信息发布版块;

  

  (五)信访投诉受理版块;

  

  (六)政务微博互动版块;

  

  (七)手机短信互动版块。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六条  市委、市政府成立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督查室。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组织制定推进全市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建设和管理规划;研究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平台建设。

  

  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工作职责: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研究制定推进网络平台建设管理阶段性目标、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推进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对网络平台建设管理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的工作进行指导、考核和督促检查。负责手机短信互动平台和“@问政银川”微博的运行管理,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办理微博问政工作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督查督办。

  

  市政府办公厅(市信息中心)工作职责:负责市政府门户网站、银川党务政务网、“@微博银川”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的技术保障、设备维护、信息安全等工作。

  

  市纪委(监察局)工作职责:负责全市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考核工作;对党务政务网络工作中存在的违纪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查处、问责。

  

  市委宣传部工作职责:负责全市网络宣传工作和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上报、应对、引导工作;负责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对网络舆情信息员、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和考核。负责网上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组织实施;定期研究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新闻发布计划;统筹安排重大新闻发布活动。负责“@银川发布”的管理、维护。

  

  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负责推进党务政务网络平台在线审批(网上办事)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信访督办局工作职责:负责党务政务网络平台网上信访诉求的受理、转办、督办、反馈;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办理网上信访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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