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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实施“十大品牌工程”,着力打造十类标志性产品、十强优势品牌产业链和十大重点品牌聚集区(见附件)。以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契机,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强化龙头企业在品牌产业链中的带动作用,实施产业定向招商,引进产业链配套品牌企业和产品,加快品牌经济链式发展。实施“十大品牌工程”和开展“新标志性产品品牌”创建活动,树立有影响力的新标杆企业。抓住我市工业产业集聚区(基地)优化规划布局的时机,加快优势产业链完善和品牌经济集聚发展。加大力度扶持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巩固提升优势传统产业集聚区企业产品品牌,实现集聚区高端品牌发展的新突破。发挥集聚区品牌企业、品牌产品集聚的优势,加强技术协作和配套,提高品牌企业整体竞争力。 (三)推进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快提升品牌产品品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在工业企业深化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科[2011]337号)要求,引导企业结合实际,推广卓越绩效管理、六西格玛管理、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探索出一种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先进管理模式,务求实效。大力开展qc小组等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提高广大员工发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0]65号)要求,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和采用国际标准,推行工业产品质量达标活动,使青岛名牌标准成为优质产品的重要标识。以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为切入点切实提高品牌企业精品质量意识,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达标备案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实施达标备案管理的重点工业产品目录。引导企业按照“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要求,瞄准同行业国际先进企业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提出质量提升目标,开展产品质量攻关,从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入手,强化精品质量控制管理,提高质量控制能力。认真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科[2010]112号),加快品牌企业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培育质量信誉。 (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自主品牌建设。依托我市现有的品牌企业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集中优势力量,有计划、有重点地研究开发重大技术装备、高端产品所需的关键制造技术、精密加工工艺、工业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集中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名牌企业每年的研究开发费支出要达到年销售收入的3%以上,要引入国内外先进的工业设计技术,对现有品牌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提升品牌产品的市场亲和力和美誉度,实现消费者需求与企业效益相统一。引导企业加强与国内外著名设计公司合作,加速提升工业设计水平。 (五)培育“专精特新”产品品牌,支持中小企业融入优势品牌产业链。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选择一批具有青岛特色,能填补国内空白的“专精特新”项目,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其做专、做精、做出特色、做大规模,培育出一批有实力的“专精特新”品牌企业和品牌产品。选择一批具有较好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向产业高端延伸,向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发展,逐步完善形成品牌产业链条。抓好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配套,融入优势品牌产业链和品牌园区,形成对七大重点产业和六个新兴产业的重要支撑。 (六)加快品牌培育体系建设,增强品牌企业社会责任感。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1]719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品牌培育工作体系,在海尔、海信、青啤、即发、红领、青特等6家企业入选全国百家企业品牌培育试点的基础上,推广工业和信息化部《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和《评价指南》,选择具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培育,争取我市更多企业入选为全国品牌培育体系试点企业。在品牌体系建设中倡导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提升品牌内在价值。引导品牌企业在清洁生产、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公益事业等方面履行责任,通过主动参与社会活动丰富企业品牌内涵,更好地体现企业品牌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