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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严格医护人员执业管理。认真贯彻《执业医师法》和《护士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严格医护人员准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聘任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好全国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认真贯彻和落实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以实现现有医疗资源效益最大化。 五、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让群众看病就医更满意 (十五)科学构建全市康复医疗服务体系。认真落实《淄博市建立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医院规范化建设。完善康复三级网络建设,探索建立分层级医疗、分阶段康复的工作模式。年内各区县至少有1处康复医院或以康复医学为主的综合医院;全市85%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7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中心)卫生院设立康复室。充分依托市康复医学会和市康复医学专业质控委员会,抓好全市康复医学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准入管理,统一规范全市康复医学科的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和诊疗标准。深入开展防盲治盲工作,落实“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逐步消除致盲性沙眼,为实现“视觉2020,享有看见的权利”行动奠定基础。 六、持续完善急救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和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 (十六)继续加强“120”急救网络建设。积极引导全市急救网络向基层延伸,依托各综合医院在地域相对偏远、居住人口相对较多的中心镇设立医疗急救点,满足广大农村群众的急救服务需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站-急救点”三级院前医疗急救网络。探索建立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急救站(点)双向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切实抓好医院急诊科建设,建立“院前急救-院内急诊”有效、快速衔接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 (十七)抓好急诊专业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对医护人员和调度员的培训力度,使业务技能练兵成为常态化。不定期组织医疗应急演练,重点针对出诊医师现场急救能力进行考核,提高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和协作水平。加强医务人员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培训,提升医疗救治能力。 六、加强血液管理,巩固发展“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成果 (十八)继续推进血站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严格执行《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节假日、重大突发事件、稀有血型等采供血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保证临床供血充足、有效、安全。开展核酸检测试点工作,提高血液安全水平。 (十九)建立无偿献血持续发展机制。强化宣传意识,积极争取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支持,进行无偿献血公益广告宣传,并适时宣传无偿献血知识、政策法规,引导更多的市民加入无偿献血队伍。加大无偿献血志愿者招募力度,扩大固定献血者队伍、成分献血者队伍、稀有血型献血者队伍和应急献血者队伍,逐步实现由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由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由街头动员向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动员的稳步转移。 (二十)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管理。持续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病例评价工作,促进临床科学、合理、节约用血。在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积极开展自体输血,节省血源,减少患者医疗经费开支。做好血友病患者信息登记和规范诊疗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