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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办[2012]64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6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抑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并在其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三、方法步骤

  (一)企业自查。5月,冶金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二)各级检查。6月至7月,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地区要组织辖区内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督促整改,注重源头治理。

  (三)重点督查。8月,各地区要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基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重点督查。

  (四)总结提高。9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对冶金行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15日前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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