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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5.太原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现已停产的合成氨分公司和硫酸厂不得恢复生产,6月底前对主城区内其他主要生产装置实施整体停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确保南堰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日均处理水量达到5.29万吨以上,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cod和氨氮去除量不低于2011年水平。 6.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8月底前对主城区内主要生产装置实施整体停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7.蓝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现已停产的3万吨/年tdi生产装置不得恢复生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8.山西青耀玻璃有限公司(原太原平板玻璃厂):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现已停产的2条玻璃生产线不得恢复生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9.山西晋投立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6月底前对主城区内现有水泥熟料生产装置实施整体停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0.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要求,6月底前对主城区内现有水泥熟料和水泥生产装置实施整体停产,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三)市经信委 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等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年内组织完成城市气源生产企业炭化室高度3.2米及以下捣固焦炉、1.5万吨/年及以下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水泥粉磨站直径3.0米以下球磨机等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四)市城乡管委 1.督促指导全市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减排工作,组织所属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2012年cod和氨氮减排任务,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和建设步伐,确保“十二五”城镇生活cod和氨氮减排任务全面完成。 (1)强化所属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确保全年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全年日均处理水量北郊污水处理厂保持2.6万吨以上,杨家堡污水处理厂、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分别达到16.8万吨、12.5万吨以上,并实现相应cod、氨氮总量减排。 (2)加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步伐,确保列入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城南污水处理厂2013年底前建成投运,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20万吨/日;晋源地区污水处理厂2012年力争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4年底前建成投运,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4万吨/日。 2.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总体要求,全力推进市区内集中供热及“城中村”和农村供热改造,全面完成年度集中供热任务,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五)市农委 负责农业源cod和氨氮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组织对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逐一检查,摸清底数和治理现状,新建一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程,涉及养殖量占全市相同畜种规模化养殖总量的20%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2年农业源cod、氨氮减排任务。 (六)市公安局 牵头做好全市机动车氮氧化物污染防治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严禁为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机动车办理新注册和转入手续,按期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确保机动车排放氮氧化物减排任务完成。 (七)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按照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总体要求,全力推进辖区内“城中村”和农村供热改造,全面完成年度集中供热任务,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强化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组织对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逐一检查,摸清底数和治理现状,并新建一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程,涉及养殖量占辖区内相同畜种规模化养殖总量的20%以上,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农业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任务。 3.强化工业污染减排,重点监督杏花岭区水泥熟料回转窑低氮燃烧改造和晋源区造纸企业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建设,确保各自辖区内工业cod、氨氮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6项主要污染物2012年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审定的2011年环境统计结果范围以内。加大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力度,按时完成6300千伏安及以下铁合金矿热电炉、水泥粉磨站直径3.0米以下球磨机等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关停,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