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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2]34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6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下达2012年减排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责任的通知

[接上页]
3.强化农业源cod和氨氮减排,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组织对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逐一检查,摸清底数和治理现状,新建一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程,涉及养殖量占辖区内相同畜种规模化养殖总量的20%以上,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农业源cod和氨氮减排任务。

  (十一)娄烦县

  1.强化工业污染减排,确保辖区内工业cod、氨氮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6项主要污染物2012年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和省审定的2011年环境统计结果范围以内。加大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淘汰力度,按时完成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关停,并实现相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2.强化城镇生活cod和氨氮减排,娄烦县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出水水质稳定达到设计标准,全年日均处理水量达到0.45万吨以上,从7月份起全部回用尖山铁矿工业生产。进一步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力度,年内力争将处理水量提高到0.5万吨/日以上。

  3.强化农业源cod和氨氮减排,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组织对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逐一检查,摸清底数和治理现状,新建一批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工程,涉及养殖量占辖区内相同畜种规模化养殖总量的20%以上,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农业源cod和氨氮减排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实施责任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工作进度,明确各环节、各阶段具体责任人,层层抓落实。

  (二)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将纳入对各责任单位环保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按月调度,按季检查,半年核查,全年盘点;每季度向社会公布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

  (三)减排工作和重点减排项目进展情况由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环保局按照限期治理项目要求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和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对不能完成减排任务的单位,在企业上市融资环保核查、环保专项资金补助、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严格按照《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山西省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四)省政府2012年度cod、氨氮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6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正式下达后,我市任务如需调整,另文下达。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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