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字号】 残联厅[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4-26
【实施时间】 2012-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70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东方杯”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


  

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举办“东方杯”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的通知

  (残联厅〔2012〕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推动辅助器具开发和科研创新工作,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辅助器具创新,挖掘社会上蕴藏的辅助器具设计创新思想和优秀作品,促进我国辅助器具技术创新与产业进步,提升辅助器具对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的影响力,方便广大残疾人能够走出家门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经中国残联领导同志同意,决定举办“东方杯”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大赛由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主办,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负责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残联广泛宣传和动员当地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以及企业等积极参与大赛活动。按照方案要求,于2012年8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将参赛作品以电子邮件和特快专递方式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获奖者、残疾人专门协会、辅具服务机构、研究机构、生产企业和境内外专家学者等有关人员参加2012年11月中国国际福祉博览会期间举行的颁奖仪式和辅助器具创新论坛(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负责作品征集、组织作品评比、颁奖仪式和论坛等具体事务。

  

  四、作品邮寄地址: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北京市西城区太平街甲6号b座909室,邮编100050。请注明: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洪伟 刘志红

  

  联系电话: 010-63135009 63135026(传真)

  

  电子邮箱:zz-gy@126.com

  

  附件:“东方杯”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方案

  

  
中国残联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

  
“东方杯”第三届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方案

  


  一、大赛背景

  为贯彻《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推动和鼓励我国辅助器具科研创新工作、满足广大残疾人的康复需求,在中国残联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于2010年和2011年成功举办了两届“东方杯”全国残疾人辅助器具创新设计大赛(以下称大赛)。

  中国残联领导对大赛工作给予重视,张海迪主席、王新宪书记、吕世明副主席、孙先德副理事长等分别出席了两届大赛颁奖仪式,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大赛得到了各级残联、专门协会、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热情支持,更得到了广大残疾人朋友、辅助器具生产企业、有关科研院校等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创新作品数量逐年增加,作品质量逐年上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大赛活动达到了预期目标。

  二、本届大赛目的

  本次大赛以中央7号文件精神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为指导思想,通过大赛活动开展预期达到以下目的:

  (一)通过大赛宣传残疾人自立、自强、快乐的生活态度,吸引更多人士参与助残公益活动,培养社会责任感。

  (二)通过大赛的方式,为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反映辅助器具需求,提供展示创新能力,实现自我价值的平台。

  (三)通过对创意产品设计实施的评审,为公益事业挖掘有潜力、值得推广的创“益”项目,寻求对辅助器具创新挖掘,引导生产企业与参赛作品进行产业化对接。

  (四)通过提倡创新意识,公益精神,助残理念让参与各方及全社会共同收获其积极的社会效益。

  (五)以征集残疾人辅助器具的创新设计作品,展示、开发和推广获奖作品的形式,倡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鼓励社会各界热心辅助器具创新的精神,挖掘社会上蕴藏的辅助器具创新思想,促进辅助器具技术创新与产业进步,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对辅助器具的需求,推动我国辅助器具创新设计进步与发展。

  三、主办、承办、协办和支持单位

  (一)主办单位: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