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三、活动安排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各地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或计划,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地要于5月10日前,将本地的工作方案或计划分别报送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全面推进阶段(5-11月份)。各地要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计划,全面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定期地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派出联合督导组,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总结完善阶段(12月份)。各地对“道路客运安全年”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推荐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地区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月15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推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扎实有效进行,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孙廷喜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副组长:郭晓明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德洲 省公安厅副厅长 郝敬红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玉辉 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处长 吕全德 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局长 张益民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 张树勋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管二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安全监督处,李玉辉任主任。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推进工作。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系,落实工作措施。 (二)狠抓活动效果。各地要围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整体安排,认真分析研究道路客运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重点,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确保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形成共管合力。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对事故预防的重点地区开展联合督导检查,查找各地在客运企业源头管理、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危险路段排查整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形成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全员参与、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宣传和信息报送。各地要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活动期间,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部门每月底前要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电子邮箱:hnjtcws@126.com,传真:0371-87165273),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 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 杜玉清 0371-87165959。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刘传忠 0371-65881679。 省安监局监管二处张成玉 0371-658668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