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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豫交文[2012]335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7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河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河南省公安厅、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交文[2012]33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2〕112号)工作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河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河南省“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工作部署,为扎实开展好“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把安全发展作为加强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贯穿于交通运输服务的全过程,以有效遏制和减少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目标,以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线,以提升客运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客车被动安全性,完善并落实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和规范,建立健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制度,细化和完善客运站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手段,努力解决道路客运安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高全省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全面开展道路客运驾驶人安全素质教育

  

  认真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不断提高驾驶人的安全意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1、严格客运驾驶人培训、考试。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推广计算机计时培训系统,进一步加强对驾培机构培训质量的监督,突出驾驶人安全意识的培养,督促驾培机构落实培训大纲。公安部门要提高大中型客车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和行为以及夜间、应急处置和复杂路况安全驾驶考试要求,从严查处违规考试违法行为。

  

  2、把好客运驾驶人从业准入关。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考点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道路客货运输驾驶人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进一步规范从业资格考试。要会同公安部门建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驾驶证信息、从业人员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各级公安部门要将发生人员伤亡交通责任事故或吊销驾驶证的客运驾驶人名单每月的月底前抄告当地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规定,在接到抄告后及时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并且将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营运驾驶人上报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列入“黑名单”库,向社会公布。

  

  3、全面推进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要求,组织好本企业运输驾驶人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以及恶劣天气和复杂道路驾驶常识、紧急避险、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的教育,提升从业驾驶人的职业道德和文明安全素质。

  

  4、强化经常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客运驾驶人开展以危险源辨识、应急处置为重点的安全知识竞赛;通过广播电台,开设空中大讲堂节目,定期请专家学者、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优秀驾驶人讲课,向广大驾驶人普及安全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以文字、视频、动漫等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驾驶人积极学习安全知识的良好氛围。

  

  5、开展“牵手平安行”活动。各地公安部门要以客车、货车、校车、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为重点,实行驾驶人属地化服务管理,组织全体交通民警、交通协管员牵手驾驶人,动员运输企业、发动社会组织参与牵手驾驶人。完善驾驶人在线服务管理,利用微博、手机短信向客货运驾驶人开展经常性交通安全警示、提示。组织民警深入运输企业,集中走访客货运驾驶人,有针对性地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通过牵手驾驶人,加强警民协作,共创良好交通秩序,共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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