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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建委、市交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文化广电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办、市园林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7.技术组。 负责各温泉企业水质检测、化验分析;组织制订温泉水质管理、康复理疗、spa保养等卫生安全监控标准和管理办法;结合中医开展温泉养生研究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指导温泉资源科学利用、设备材料、工艺流程等各个方面的实践。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市教委、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旅游局,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 8.培训组。 负责温泉管理、服务人员培训,加强与国外温泉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配合单位:市教委,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旅游协会温泉分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