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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淄教基字[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7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

  (淄教基字〔2012〕13号)


  

  各区县、高新区教育(教体)局,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2012年淄博市初中学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淄教发〔2012〕13号),制订《淄博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淄博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淄博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5月17日前。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二)报名范围

  初二、初三、初四年级在校生及往届生。

  (三)报名办法和资格审查

  初二、初三年级在校生在就读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初四年级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或户籍所在区县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往届生在原毕业学校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因户籍迁移(迁入时间截止到每年4月30日)需回户籍所在区县参加高中招生录取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区县教育(教体)局参加学业考试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户籍迁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两份,经区县教育局审查后,一份复印件由区县存档,一份复印件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查。

  考生信息实行电子无纸化管理。各区县及初中学校要及时变更学籍等相关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到区县教育(教体)局基教科办理报名手续,并根据初中学籍档案进行资格审查。

  (四)信息汇总复查

  5月27日前,各区县将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市教育局基教科进行复查。对复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复报考考生,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区县和学校负责人责任。报名工作结束后,区县、学校均不得擅自新增考生信息。

  二、考试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及具体安排

  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开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地理、历史、生物、信息技术10个学科。初中二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地理学科考试,初中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历史、生物、信息技术学科考试,初中四年级参加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学科考试。外地市转入的学生和往届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考试、考查和测试。复学学生只参加未考学科的考试、考查和测试,其已考科目成绩,需根据原始成绩按照当年的等第划定办法重新划定等第。

  1.考试时间:6月18日-23日。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6月18日

8:30-10:30语文

14:30-15:30物理

16:30-17:30化学

6月19日

8:30-10:30数学

14:30-16:30外语

6月20日

8:30-9:30思想品德

10:30-11:30地理

14:30-15:30生物

16:30-17:30 历史

6月21-23日

信息技术



  2.考场编排

  文化课考试以区县或初中学校为单位混编考场,信息技术考试以学校为单位混编考场。区县教育(教体)局在审核初中学校的报名信息无误后,编排考场,考前一周打印、下发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3.考点考场设置

  考点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统一安排。其中,文化课考点可设置在初中本校或以区县为单位相对集中,每个考场30名考生,实行单人、单桌,按“s’’型、“7788”排列;信息技术考点设置在本校微机室,每个考场40-56名考生,每天六场,每场50分钟,两场间隔20分钟。

  4.考务工作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成立有关科室、有关招生学校参加的考务领导机构,负责考务管理工作。

  每个考点要设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下设安全、保密、医疗、保卫、监考、考务等若干小组,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监考教师由区县教育(教体)局从各高中招生学校统一选调。考前要认真组织监考教师学习监考实施程序及监考人员守则、关于对违纪监考人员的处理规定等。要严肃监考纪律,对违犯监考纪律的教师三年内取消评优晋级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开除公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犯考试纪律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学业考试报名。

  组织英语听力测试时,各考点要安排楼层监听员负责监听和记录整个听力考试过程。

  要严格试题保密制度,强化对有关人员的保密教育,要采取切实有效的保密措施,明确每个环节责任。试题保管要设专门的保密室,要派专人看管,要严格履行试题分发、交接手续。

  (二)考查科目和测试科目

  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按《淄博市初中学生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实施意见》(淄教教服字〔2012〕6号)执行,由区县教育(教体)局组织实施。音乐、美术、英语口语、地方必修课程、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考查,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制定考查办法,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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