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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淄博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淄教基字[2012]13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7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2年初中学业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

[接上页]
体育与健康测试按《关于印发2012年淄博市初中毕业生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教体卫字〔2012〕5号)执行,由区县教育(教体)局和初中学校组织实施。区县教育(教体)局要按照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制定详细的体育与健康测试工作方案,安排和调度好各校学生考试时间,选拔和培训好监考教师和考务工作人员,严密工作程序,确保成绩公正、公开、透明。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6月30日前,各区县将考查科目和测试科目成绩报市教育局。

  (三)要高度重视考试期间的安全工作

  各考区、考点要制定周密的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并切实做好实施预案的条件保障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制。特别是要重点做好赴考考生、交换监考教师和巡视人员的交通安全工作,以及考生防暑、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考点要设饮水站、医药急救站。

  各考点要积极协调电力、交通等相关部门,确保考试期间的正常用电和考点周围道路畅通。

  三、阅卷工作

  (一)组织领导和阅卷人员的选聘、培训

  阅卷工作统一实行网上阅卷。实行学业考试阅卷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阅卷岗位责任制。

  要严肃进行阅卷前的程序培训和纪律教育,认真学习阅卷工作各项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签订阅卷工作责任书,阅卷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阅卷实施程序》和《阅卷工作人员守则》。

  各学科阅卷小组在正式阅卷前要集中学习掌握《试题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制定评分细则,组织试评工作,标准统一后方可正式阅卷。要严格控制阅卷时间和进度,确保阅卷质量。

  (二)试卷的收发和保管

  阅卷点要设立试卷保管室,派专人负责试卷保管、收发工作。试卷阅后当天收回,集中保管。

  (三)加强阅卷工作过程管理,确保阅卷质量

  严格阅卷过程管理。加强对答题卡扫描、评卷质量监控、数据备份、评卷工作记录、网络技术保障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阅卷质量。严格保密纪律,完善保密手段。对于在试卷管理和阅卷过程中出现的任何泄密事件,将根据情节书面通报给责任人所在单位给予严肃处理,并取其消学业考试阅卷资格。

  (四)信息技术科目采取网上考试,程序集中判分的形式。

  四、成绩公布

  学业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第两种形式呈现,以等第形式公布,分a、b、c、d、e五个等第。等第确定办法:按照参加学业考试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划分等第。考试人数的15%为a等,25%为b等,35%为c等,20%为d等,5%为e等。

  7月3日前后,由区县教育局统一领取考生成绩,并通过学校及时发给考生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考试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或公布名次。学生本人可通过学业考试成绩网上查询系统等形式免费查询自己的考试科目分数,查询网址:http://www.zbedu.gov.cn;http://www.zbedu.net;http://jichu.zbedu.net。

  成绩公布后三天内,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分数。查分期间,由学校负责组织需要查分的考生填写“学生查分申请单”,由区县教研室负责汇总,安排专人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查分,并及时将查分情况反馈给考生。对成绩有误考生的成绩由市教育局进行更正。

  初中学业考试有不合格科目的,经学校组织补考合格后,方可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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