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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步推进行政绩效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完成省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国家及省“十二五”规划和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国务院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五大系统”建设的部署,把握“稳中求进、稳中求快”的经济工作总基调,以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重点,以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为根本,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加快改革攻坚步伐,全面提升开放水平,为全省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新跨越,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导向,推动科学发展的原则;坚持立足实际,大胆开拓创新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工作重点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群众观点,鼓励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简便易行,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绩效管理内容 (一)主体与对象。 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管理主体为负责考评的46个省政府工作部门(以下简称省考评部门);管理对象为省辖的14个市政府(对绥中、昌图县政府的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另行下发)。 (二)考评范围。 2012年度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采用千分制模式。分为7个考评维度,14个考评层面,42个考评要点,117项考评指标(具体考评细则和办法由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另行下发):
(三)评分办法。 实行半年、第三季度和年终考评。各项指标严格依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和考评办法评分。每条指标得分不得超过该指标分值,不得低于零分。年度总分=过程考评得分×20%+年终考评得分×80%。 四、绩效管理流程 (一)申报考评指标。 由省考评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省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申报年度政府绩效考评指标。所有申报指标必须依据充分、量化可行、分解合理、奖惩分明,体现促改进、保提升等特点。省政府绩效考核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绩效办)负责制定申报标准、组织申报工作。该项工作在2012年1月结束。 (二)形成指标体系。 由省绩效办牵头组织有关专家设计指标体系架构,会审省考评部门上报的考评指标,拟订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和细则。经向省考评部门及各市承接部门征求意见后,报省领导小组审定下发。该项工作在2012年3月结束。 (三)开展半年考评。 2012年6月至7月,省绩效办组织对各市政府实施半年考评,全面检查各项指标半年完成情况。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先由各市上报自评信息,再由省考评部门上报完成情况与得分。省绩效办负责复核上报数据和得分,并将考评结果报省领导小组审定。同时,省绩效办组织省考评部门认真分析研究,总结考评情况,及时出台意见反馈报告。 (四)开展第三季度考评。 2012年10月初,省绩效办组织对各市政府实施第三季度考评,全面检查各项指标第三季度完成情况。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先由各市上报自评信息,再由省考评部门上报完成情况与得分。省绩效办负责复核上报数据和得分,并将考评结果报省领导小组审定。同时,省绩效办组织省考评部门总结情况,找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整改意见。 (五)开展年终考评。 2012年12月底,省绩效办组织对各市政府实施年终考评,全面检查各项指标全年完成情况。先由各市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上报自评信息,省考评部门进行实地察访核验,核定指标的真实完成情况,发现弄虚作假的,将扣除该项指标全部得分。之后,由省考评部门根据察访核验结果通过辽宁绩效考评系统上报完成情况与得分。省绩效办严格依据完成情况与核实分数,汇总过程得分、年终得分得出年度总分,并将考评结果与表彰建议报省领导小组审定,由省领导小组审定并予以公布。该项工作在2013年3月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