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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加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力度。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单位在公共文化产品创作和服务提供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继续推动文化馆(站)、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纪念馆向社会免费开放。推广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依托公共图书馆讲座联盟等平台,鼓励各级公共图书馆开展立法决策咨询、讲座、展览等服务。加强流动文化服务。推广政府购买、集中配送、连锁服务等公共文化产品提供方式,健全市场化提供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各种民办博物馆、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努力形成良性竞争、多元互补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 (四)大力推动数字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充分发挥其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共文化资源提供平台,推进数字服务进入家庭。建立内容丰富的数字文化资源库群,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数字资源译制工作。实施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工作网络,依托公益性文化单位,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提供内容健康、服务规范、环境良好的公益性互联网服务。加强数字图书馆建设,借助“三网融合”工程,实现全国图书馆资源的无障碍共享。实施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以技术手段整合国家数字图书馆与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数字资源,形成覆盖全国的数字图书馆服务网络。搭建满足不同需求的全媒体数字图书馆服务平台。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工程,建立博物馆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 (五)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以“群星奖”、“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为龙头,推出一批优秀的、具有可持续发展价值的文化品牌,提高影响力,发挥导向性、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实现群众文化活动的整体推进、全面提高。以群众文化需求为导向,鼓励广大文化工作者生产创作一批深刻反映时代精神,具有浓厚生活气息和较高艺术价值,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剧(节)目,并加强推广力度。挖掘各类节庆活动的文化内涵,丰富其内容和形式,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组织好“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群众文艺精品巡演展演、老年合唱节、少儿合唱节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城乡基层文化活动,丰富城乡基层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面向特定地域、特殊群体的文化关怀。以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下岗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残障人群等群体为对象,通过政府补贴、发放文化消费券等措施,提高公共文化供给能力。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范畴,合理配置公共文化资源。完善东部地区对西部地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城市对农村的文化援助机制。实施文化建设“春雨工程”。继续加快推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艺术院校学生、文艺工作者和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各界人士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扩大实施“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丰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文化生活。
五、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和传承 (一)提高文物保护与利用水平。健全中国特色、世界接轨的文物理论体系,科学完备、保障有力的文物法律体系,责权明晰、效能统一的文物管理体系,联动响应、监管到位的文物安全体系,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博物馆体系,政府主导、惠及全民的文物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构优化、素质全面的文物人才队伍体系,重点突破、支撑发展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多方协力、共建共享的文物社会参与体系,传输便捷、覆盖广泛的文物传播体系。加强文物保护能力建设。加强文物资源调查,公布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开展全国国有可移动文物普查、中国海外流失文物调查和民间收藏文物调查。加强文物法制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文物执法督察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优化文物人才队伍结构,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的文物保护和管理人才。提升文物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支撑能力。加强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初步形成文物信息化发展框架。推动文物由抢救性保护向预防性保护转变。着力实施一批重大文物保护工程,排除重大文物险情。加强基本建设中的考古发掘和文物抢救工作。加强大遗址、世界文化遗产、水下文物的保护、展示和利用工作。推动博物馆发展由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优化博物馆体系,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重视对生态博物馆、社区博物馆等新型博物馆的研究和建设,加大对民办博物馆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加强博物馆藏品保护和科学研究,创新博物馆管理机制。加强社会文物管理,引导民间文物收藏行为。鼓励具有市场前景的文物资源在国家政策支持下与产业和市场相结合,探索文物利用的新形式、新途径。加强文物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文物保护装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