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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建设文化产业基地、园区和特色产业群。推动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对文化产业基地、园区的规划、认定、调整和指导工作,对园区、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建设一批高起点、规模化、代表国家水准和未来发展方向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一批集聚效应明显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强对现有动漫游戏产业基地的指导,强化基地的孵化、交易、展示、培训等作用。开展特色文化产业示范区创建工作,在特色文化资源富集地区,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 (四)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门类齐全的文化产品市场和文化要素市场,促进文化产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充分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引导重点城市群建设区域文化产品销售中心和文化物流配送中心,加强中小城市文化消费市场建设,合理布局小城镇和乡村文化服务网点,构建以大城市为中心、中小城市相配套、贯通城乡的文化产品流通网络。构建覆盖全国主要城市的演出院线体系,支持全国文化票务网络建设,推动网吧连锁化发展,培育农村文化市场。加强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发展人才、技术、鉴定、经纪、评估、拍卖等文化中介服务,规范艺术品交易、文化会展等行业发展,逐步将中国建设成为世界艺术品重要交易中心。 (五)健全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业全面对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投融资体系。推进银行业全面支持文化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的金融产品,巩固和深化部行合作机制,加大信贷投放,创新授信模式。发挥资本市场作用,形成文化企业上市梯次推进格局,推动上市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支持文化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促进文化产业投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推动文化产业保险市场建设。加强对文化产权交易的管理,引导文化产权交易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探索完善文化类无形资产确权、评估、质押、流转体系。 (六)扩大文化消费。把扩大文化消费作为扩大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扩大文化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以优质、丰富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吸引消费者,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营造良好的文化消费环境和氛围,引导城乡居民转变文化消费观念。鼓励各地实施文化消费补贴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文化消费提供适当补贴。支持建设、改造剧院等文化消费基础设施,为文化消费创造必要的基础条件。引导文化企业开发适销对路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文化消费增长点。大力开发适宜互联网、移动终端等载体的网络文化产品。提升城市文化消费的质量和层次,加强农村文化网点建设,扩大农村文化消费。 (七)促进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建立健全产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环境,促进文化与旅游、体育、信息、物流、工业、建筑、会展、商贸、休闲等行业融合,提高国民经济的文化附加值。支持各类企业加大创意设计投入,提升纺织、轻工、包装等行业的文化内涵,推动创意设计向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生产延伸。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文化提升旅游,以旅游传播文化。打破文化产业门类的边界,促进不同文化行业之间的融合,整合各种资源,延伸文化产业链。
七、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一)完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继续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落实机构编制、人员身份、经费保障等问题,建立完善综合执法机构各项工作制度。 (二)建设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执法”的要求,加强综合执法队伍素质建设、装备建设、形象建设和业务建设,不断推进综合执法工作的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形象好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 (三)创新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模式。逐步建成覆盖全国、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文化市场技术监管平台,规范市场准入和综合执法工作,实现对主要门类文化市场的综合动态监管和应急指挥,全面提升文化市场监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