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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结合本地区特点,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起重设备和模板、支架脚手架监管措施的指导意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于2012年12月15日前报部质监局。 部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整治工作不力且存在较大问题的项目和地区要求限期整改,将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纳入建设市场诚信体系评价中,研究提出进一步做好防范的措施和意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部质监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活动各阶段工作的安排、检查和总结。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要结合本地区高速公路建设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夏季、汛期、党的“十八大”期间等重点时段的安全工作。 (二)重点突破,强化整改。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部署,结合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安排,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紧紧抓住施工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分类和梳理,细化对施工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要加强过程检查考核,督促从业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三)加强信息交流,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活动开展动态,定期分析研究,加强横向交流,组织区域性交流,加强活动全过程的监督指导。二是做好跨行业的信息沟通,相互配合,共同研究,形成合力,对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可组织联合检查,集中研究解决。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及安全生产月等,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以及阶段性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通报落后单位(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考核,强化监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将高速公路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模板、支架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不力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必须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涉及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停工整改,组织专项验收,并实行重大隐患问责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