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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京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宁委办发[2012]26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1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实施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12〕26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区县、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镇街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尽快取得实效,为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农村现代化建设探索新路、积累经验。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5月4日

  


  
南京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街

  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发展部署要求,今年试点镇街工作将以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为重点,以土地整治为切入点,整合相关涉农项目,努力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在去年“一年开好局”的基础上,实现“两年见实效”。现就推进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片区建设要求

  

  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是指在试点镇街范围内,以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整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五位一体整治的综合项目片区。示范片区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可以跨村连片,其中农民居住集中区(搬迁安置区)可以是项目片区内规划保留村,也可以是新市镇新社区安置区。

  

  推进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切入点,以新社区建设为突破口,强化规划实施,聚焦重点片区,整合各类资源,通过项目化推进、工程化实施,确保耕地得增加、农民得实惠、发展得空间。一是坚持规划引领。2012年上半年各立项片区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和新社区规划要完成编制报批,做到规划先行引领、整村成片推进。二是突出土地整治。以土地综合整治为核心,加大项目实施力度,努力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三是整合叠加项目。片区内各类涉农项目实行政策聚焦、整合叠加、集中投入,形成片区建设合力和试点示范效应。四是深化配套改革。创新片区建设投融资机制,吸引民间资本多元投入;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推进土地规模流转,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二、重点建设内容

  

  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实行土地综合整治、农民集中区建设、农业“1115”工程、农田水利道路建设、村庄环境整治等项目“五位一体”综合推进。

  

  1、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以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集体建设用地整治等项目为载体,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整村连片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工作,每个片区整治规模应在5000亩以上,每个试点镇街整治规模达10000亩以上。

  

  2、突出新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加快组织实施,今年每个试点镇街至少建设 1 个新社区。注重建筑整体风格塑造和基础设施项目配套,提升新社区整体功能品质。

  

  3、加快农业“1115”工程规划落地。坚持规划引领、项目联动、集聚发展、整体推进,突出落实“1115”规划项目布局、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优良品种推广应用,提升现代农业园区发展水平。

  

  4、加大农田水利和农村道路建设力度。实施农村道路通达工程,加快整合、整片推进试点镇街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村道路通达率,提高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面积比重。

  

  5、全面推进村庄环境整治。规划保留村做到“六整治”、“六提升”,有条件的村要达到三星级“康居乡村”标准,打造美丽乡村新亮点。

  

  三、项目报批程序

  

  1、规划确定项目。区县、镇街共同规划确定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明确划定片区四至范围,并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2、编制整治计划。试点镇街组织项目片区基础调研,填写《农村综合整治示范片区建设项目计划书》;各区县统筹办会同区县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出具初步意见;区县政府组织项目论证,确定上报方案。

  

  3、严格项目审核。市统筹办负责汇总区县项目申报材料,分送市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并上报市统筹委研究后,由市统筹办行文确定并与区县签订项目责任书。片区内各类项目在具体实施前,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由区县完善立项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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