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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沪交职改字[20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1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二O一二年度政工系列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3、政工中级、政工高级材料受理时间定为2012年6月1日-6月15日。

  4、政工中评委办公室设在市交通港口局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张艳,电话:23115135。材料受理地点:零陵路147号302室,上海市城市交通考试中心,联系人:张嘉苹,电话:64169898-328。

  

  附件:政工中级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二o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政工中级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申报表》一式二份;

  2、《申报评审政工师综合报告》一式十五份(需打印);

  3、主送论文一式二份(需打印);

  4、最高学历证书、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理论合格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章);专业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验证章);

  5、业务工作小结一式二份;

  6、业务考绩档案一式一份;

  7、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壹张、背面写好本人姓名,并装入空信封内。

  二、材料打印格式要求

  1、纸张大小

  a4

  2、打印字体

  中文--宋体

  3、打印字号

  标题--3号或16(加深)

  正文--4号或14

  4、行距

  1.5倍

  5、字符间距

  标准

  6、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2.5cm下--2.5cm

  左--1.8cm  右--1.8cm

  装订线:(左边)0.8cm

  与边界距离:页眉--1.5cm 页脚--1.5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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