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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政府
【发文字号】 渝办发[2012]154号
【颁布时间】 2012-05-16
【实施时间】 2012-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2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中国(重庆)“长江杯”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赛总体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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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江北区政府、九龙坡区政府、大足区政府、璧山县政府负责有关单项赛事组织工作,制定落实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优惠扶持政策。

  

  七、活动内容

  

  (一)“长江杯”大奖赛。

  

  1.赛制安排。本次大赛分别开展初评和终评,初评入围作品进入大赛终评。作品征集和评审分为创造类和创意类两类,分别评出金奖、银奖、铜奖。

  

  2.参赛类别。分为电子信息、家用电器、新能源产品、家居用品、服装鞋类、玩具、包装、医用器械、五金建材、工业仪器、装备制造、建筑装饰、交通工具、展览展示、公共设施、工艺美术及旅游产品等16大类。其中,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新能源汽车、音乐/视频播放器、电视机、洗衣机、变频冰箱、变频空调等10类产品及概念设计作品为重点征集对象。

  

  (二)创意类单项比赛。

  

  为扩大赛事影响,鼓励各区县(自治县)、各行业推动工业设计发展,大赛对创意类作品征集、评审活动另外设置5项单项赛事,分别评出奖项。获得单项赛事优秀奖以上奖项的作品,进入大赛终评。

  

  1.“九龙杯”云计算终端产品及云应用方案设计单项赛。

  

  承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市经济信息委、九龙坡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参赛内容:云终端产品设计和云应用方案设计,开展“‘宏云当头’――我的‘云’生活”主题设计征集评选活动。

  

  2.“长江杯”明日之星交通工具设计单项赛。

  

  承办单位:市创意办、江北区政府、重庆工业设计协会、重庆交通大学。

  

  参赛内容:以未来新能源交通工具的概念设计为任务,进行外观或部件设计。

  

  3.工艺品及旅游纪念品设计单项赛。

  

  承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旅游局、市机关事务局、重庆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参赛内容:漆器、刺绣、雕塑(含木、竹、石、牙、角、根雕和微雕)、工艺陶瓷、工艺玻璃、金属工艺、珠宝首饰、水晶制品、丝绸印染、编织工艺品、工艺装饰画、文房四宝、重庆特色礼品、旅游纪念品、家居(宾馆)饰品等产品或包装设计。

  

  4.“大足杯”五金产品设计单项赛。

  

  承办单位:市创意办、大足区政府。

  

  参赛内容:五金类旅游纪念品(如刀具、工艺剑、金属佛像、日用五金、其他创意五金等)产品和包装设计。

  

  5.“西部鞋都杯”鞋类产品设计单项赛。

  

  承办单位:市创意办、璧山县政府。

  

  参赛内容:时尚男、女式鞋类产品和包装设计。

  

  (三)活动时间。

  

  1.新闻发布会:2012年5月中旬。

  

  2.作品征集:2012年5―10月。

  

  3.作品初评:2012年11月。

  

  4.作品终评:2012年12月。

  

  5.颁奖典礼:2012年12月。

  

  (四)宣传报道。

  

  “长江杯”大奖赛期间,国内各主流媒体全程参与报道新闻发布会、单项赛事活动、百家名企高校行及颁奖典礼等主题活动,开通“长江杯”大奖赛官方网站和微博,评选结束后发布获奖作品年鉴。

  

  八、征集评审

  

  (一)作品征集要求。

  

  1.创造类产品征集要求。

  

  (1)参赛内容:2010年起,已投产并批量销售的产品。

  

  (2)参赛对象:国内外制造企业、高校和专业设计机构。

  

  2.创意类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内容:以图文(可提供模型、手板、多媒体)等方式体现的概念设计或创意设计。

  

  (2)参赛对象:企业、高校、专业设计机构设计师及设计爱好者。

  

  3.同一件作品(或产品)只能由一家单位或一名个人进行申报。每一位参赛者可以申报多件作品(或产品)。

  

  (二)评选原则。

  

  1.创造类评选:从创新程度、设计质量、工艺、材料运用、环保性、功能性、实用性、安全性、人体工学、通用设计、产品识别、品牌塑造等方面,对设计产品进行评审。

  

  2.创意类评选:从作品的需求分析,概念方向、功能应用、外观形态等创新因素,以及低碳环保、安全和可实现性等方面,对设计作品进行评审。

  

  3.获奖作品应适合市场发展需求,有可产业化基础,具备规模化效益及良好的市场前景。

  

  (三)奖项设置。

  

  1.创造类:设金奖1名,奖金10万元;银奖2名,奖金5万元;铜奖3名,奖金1万元;优秀奖若干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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