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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粤府办[2012]44号
【颁布时间】 2012-05-14
【实施时间】 2012-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群众体育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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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创新群众体育竞赛模式。加强群众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策划,合理设置竞赛项目,按年度制订和公布全省群众体育竞赛活动计划,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群众体育竞赛。每四年举办一届全省体育大会和面向大学生、少数民族、农民、职工、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的运动会。定期举办“万村农民篮球赛”、“千镇百街乒乓球赛”、“百县足球赛”及传统项目和现代项目单项竞赛,组织举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群众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活动。行政村、社区、自然村根据各自的特点,经常性地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竞赛活动。发挥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体育组织的优势,鼓励其举办本单位、本系统群众性运动会和体育竞赛活动。积极组织举办国际、国内和粤港澳单项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

  

  (三)组织开展各类人群体育活动。充分发挥各类人群体育协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各类人群健身活动多样化、经常化。定期组织省内外、国内外群众体育专题交流展示活动。积极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针对不同人群特点,组织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和进城务工人员等人群常年不断地开展形式多样、参与面广的体育健身活动。指导和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不断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

  

  (四)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管理。以城乡规划为先导,统筹安排公共体育场地空间布局。加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建设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等体育场地设施。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建设体育场地并配置相关设施,推动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公众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制订出台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提高各类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管理单位要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管理,防止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五)加强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加强市、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点,明确分管体育工作的领导,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开展工作,积极提供公共体育服务。逐步将体育管理工作延伸到行政村(社区),探索通过聘用文体协管员协助开展日常体育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市、区)体育总会、单项协会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以及各类人群体育协会,加强乡镇(街道)相关人群和项目体育协会、全民健身指导站、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建设,吸收社会体育骨干开展日常工作。推动学校、社区、体育场馆建立各类体育俱乐部,健全覆盖行政村(社区)的体育站(点)、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点、健身气功指导站、文体活动站及晨晚练点。发挥行业体协在开展职工体育方面的作用,倡导各行业创办符合行业特点的“一行一品”活动。利用社会管理改革创新契机,进一步推进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其在推动群众体育社会化方面的作用。

  

  (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登记、上岗制度,加大对公益性和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为群众提供科学、优质的健身指导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全民健身指导“公益性岗位”,积极推动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培训与管理制度,鼓励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等参与志愿服务,举办健身讲座,传授健身技能。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建设标准和规范,推进省、市、县国民体质监测体系建设,按标准配备测试设备和专兼职工作人员。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卫生+体质测试”站,整合医院等医疗卫生资源,推行“一站式”服务。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将测定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辅导咨询,出版全民健身科普读物,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加快省、市、县三级群众体育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七)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完善学校体育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体育课,保证在校学生每天有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严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根据学生年龄、性别和体质状况,开发适合青少年特点的体育锻炼项目,教授科学健身方法。注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兴趣和特长,要求每个学生掌握两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大力开展学校课余训练,完善训练制度,丰富训练内容,加强训练指导,充分发挥课余训练在增强体质、磨砺意志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体育教师队伍建设,配齐专(兼)职体育教师,提高课余训练水平。推进各级、各类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特色学校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创建工作,增加数量,强化管理,逐步形成水平高、管理严和衔接紧密、各具特色的学校体育训练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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