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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全面构建市、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社区)四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体系,壮大社会化志愿服务队伍,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体系。召开201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未成年人保护专项工作小组每年组织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统筹协调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市、区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项经费以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增加,增拨专项工作小组工作经费。重点支持未成年人疾病防治、心理健康等相关课题的技术攻关,加强社会热点和工作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推动相关政策法规出台。重庆日报每年安排两个专版展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三、坚持以常态化推进为主,强化协同联动,全面实施四项工程 (七)实施校园安保工程。巩固和完善“六位一体”校园安保体系,加强校园重点部位及周边巡逻防控,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增加专业校车配置,建立校车安全监管机制,落实各方安全责任,严查重处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推动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常态化,强化学校在用特种设备管理,严防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深化未成年人安全自护教育,将开展消防安全、地震避险安全演练及安全知识讲座纳入中小学校例行事项。在“6·26”、“12·1”等维权日开展禁毒、防艾、交通安全等自护常识宣传,发布“假期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 (八)实施社会文化环境净化工程。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电视棒传播淫秽色情视听节目、制售淫秽色情光盘、在计算机和移动智能终端预装淫秽色情内容等违法违规行为,查缴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淫秽色情出版物。重点清理利用微博、论坛、网络社区、即时通讯组、移动智能终端等新型服务平台和产品传播非法广告和不良信息,及时清除低俗网上信息,取缔和屏蔽非法网站。严格影视剧、动画片、引进节目的审查,制止低俗节目播出。加强对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执行未成年人禁入规定的监管,取缔利用教育、培训、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电子阅览室等资源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的变相“黑网吧”。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及彩票复查工作。 (九)实施公益服务体系建构工程。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440所幼儿园,努力实现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75%以上的目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改造二期工程和中小学功能室建设规划,提高中小学校标准化覆盖率。争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改造升级一批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完成重庆儿童医疗中心一期、市特殊教育中心建设工程,启动重庆少儿图书馆改(扩)建、市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进一步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确保全市38个区县(自治县)和北部新区“四苗”接种率维持在98%以上。鼓励创作一批优秀文化产品和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电视节目,在第五届“读书月”活动中推荐一批少儿优秀读物,力争《小萝卜头》、《穷孩子·富孩子》等儿童剧目年内投入公演。着力打造未成年人绿色网络阵地。 (十)实施重点群体关爱工程。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计划,推广“4+1”教育模式,加快乡村学校少年宫、村(社)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开展“冬日阳光·温暖你我”公益行动,实施“阳光五重奏”、“七彩开心吧”、“流动少年宫”等关爱项目。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转户居民子女就近就便入学政策。开展“接送流浪儿童回家”行动,重点针对卖花儿童、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开展专项救助,严厉打击幕后黑手。启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达标工作,实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规范化管理。坚持民政救助与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艾滋病患儿及贫困残疾儿童、疾病患儿等困难未成年人的救助帮扶。继续实施“西部青少年体育助训关爱计划”、“‘健康重庆·体彩添彩’重庆体育‘春苗行动’”,资助贫困优秀体育苗子发展。持续开展非法使用童工、侵犯未成年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建立维权长效机制。 附件:2012年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任务分解表(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