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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总工会
【发文字号】 沪工总办[2012]116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方案

[接上页]


  加强对调查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支持。要抽调理论水平较高、调研和文字能力较强、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组成调查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要给予调查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持,确保调查所需的费用及设施、设备。

  

  确保调查的质量。要精心设计调查方案,采取科学的调查方法;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掌握第一手素材;形成调查结论前,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借助社会研究力量,认真论证修改,力求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得出的结论科学准确,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确保调查的时间进度。要树立局部服从全局的意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全力以赴搞好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进度要求落实好各项调查任务。

  

  做好调查的保密工作。要加强对调查数据和资料的保密工作,防止敌对势力利用职工队伍状况调查作文章。

  

  八、调查成果

  

  1、形成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总报告:《关于上海职工队伍发展状况的研究》。

  

  2、形成职工队伍状况调查5个分课题报告和8个职工群体专题调查报告。

  

  3、形成10个典型单位调查报告。

  

  4、形成100份职工个案访谈调查材料。

  

  5、形成职工问卷抽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资料。

  

  6、编辑出版《2012年上海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报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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