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卫生部
【发文字号】 卫办科教函[2012]468号
【颁布时间】 2012-05-24
【实施时间】 2012-05-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48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卫生部关于发布“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2013年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接上页]
3.超出本指南内容的申请不予受理,已在本专项“十一五”、“十二五”计划中或在其他科技计划中立项支持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4.本批课题的实施周期为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5.课题申报书应当以中文编写,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课题申报书及有关资料应当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课题申报书中的课题预算和筹资方案应当结合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编制,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经费申请额应在指南控制范围内,并应当按照指南要求投入相应的经费。课题申请单位财务部门会同申请负责人依据《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共同编制经费预算,并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单位上级或业务主管部门能承诺投入经费的请在相应表格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7.须通过申报软件用a4纸打印课题申报书,并与附件材料一并简装成册,同时通过申报软件以光盘形式导出课题申报书的电子版(.kas格式)。

  8.如邮寄课题申报资料,请将全部申报材料完整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申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9.申报课题原则上不定密级,确属保密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派专人送达。课题部分内容须保密的,应当将该部分内容用专用信封封存标注后,派专人送达。

  五、申报受理

  (一)将课题申报材料一式15份(含2份原件)连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书)》的电子版文件(光盘)一份寄至“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二)申报受理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4日17:00。只接受在申报截止时间前由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面交或邮寄的课题申报材料。邮寄时间以到达北京的邮戳为准。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课题申报材料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三)对格式不符合要求、材料不全或超过受理截止时间的课题申报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寄送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602室,100044,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艾滋病组:邓娟 010-88312270

  病毒性肝炎组:尹军祥 010-88312278

  结核病组:范秀娟 010-88312287

  能力建设组:许有莉 010-88312279

  中医药组:董继鹏 010-88312282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