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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2]33号
【颁布时间】 2012-05-25
【实施时间】 2012-05-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63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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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健全制度,强化考核。针对重点领域乱收费问题,实行项目收费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深化治理的长效机制。紧紧围绕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内容,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主要内容,强化纠风工作考核。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管理、民主评议等相结合,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站所、营业网点,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案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典型案件要予以通报或曝光,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注重调研,总结经验。近年来,纠风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领域不断拓宽、内容不断丰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要认真调研、深入总结,准确把握工作规律,不断适应时代发展和实践需要,努力推进纠风工作在理念思路、工作内容、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不断增强纠风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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