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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主渠道作用。规范县政府网络政府信 息公开专栏建设,加强民生保障等信息的汇总和集中发布,加快信息更新频率,完善政府信息搜索功能,提高信息的实用性和易用性。拓宽社情民意渠道,加强网上互动。各乡镇和各部门要认真受理网民咨询或投诉事项,在网民咨询或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畅通政务公开专栏、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面推动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各乡镇要规范乡镇、村政务公开专栏信息公开内容。将概况介绍、政府机构、领导介绍、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公众监督举报、贯彻落实国家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和审核、征地拆迁补偿、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乡镇经济实体、计划生育等栏目,按照统一规范的模式,在乡镇、村务公开栏公开。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监督 (一)完善考核评议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抓好抓实。2013年1月,县政府将对各乡镇、各部门及省驻陵单位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互动情况、公开机制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重点工作或薄弱环节,开展自查,对存在问题制定对策和措施,提升公开质量。县政 府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作进行过程性监督,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工作要点,抓紧制定本单位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于5月18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电子文档和一份纸质,加盖公章)。联系人:陈小瑞,联系电话:83322315。 附件: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文件稿纸(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