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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0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0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

  (2012年第10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二〇一二年六月一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1年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审计范围内涉及的重大事项追溯相关年度。

  一、基本情况

  中石油集团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2979亿元,拥有二级单位78家,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炼油化工、管道运输、销售贸易、工程技术、工程建设、装备制造和金融服务等。据中石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截至2010年底,中石油集团资产总额26299.56亿元,负债总额10618.46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5681.10亿元,当年营业收入17122.17亿元,利润总额1726.57亿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本次重点审计了中石油集团本部及所属14家单位,涉及资产量占中石油集团资产总额的50%以上。审计结果表明,中石油集团近年来较好地贯彻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不断发展壮大油气主业,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在会计核算和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仍存在不够规范和严格等问题。这些问题对中石油集团2010年度财务收支状况的影响主要是:少计资产3.5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1%;少计负债1.65亿元,占负债总额的0.02%;少计利润13.10亿元,占利润总额的0.76%。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要求中石油集团予以整改。此外,本次审计发现所属单位涉嫌经济违法案件线索1起,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团及部分所属单位未按规定核算投资收益和管理费用、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不完整等,造成少计资产3.57亿元、少计负债1.65亿元、少计利润14.48亿元,其中2010年少计利润13.10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除个别问题正在整改外,其余均已调整会计账目,少计利润已分别计入2011年和2012年。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长庆油田分公司未及时缴纳代扣的矿区使用费2747.44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长庆油田分公司已向税务机关缴纳了矿区使用费。

  3.截至2011年4月底,所属两家单位违规出借资金4.57亿元,少支付借用地租金和征收土地补偿款1308.15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关单位已收回4亿元借款,余款正在积极回收;少付的用地款项已全部支付。

  (二)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3月,中石油集团有5个投资项目未经发展改革委批准即变更投资或开工建设。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有3个项目已按规定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其余两个项目正向发展改革委申报审批。

  2.截至2011年9月,所属新疆石油管理局等单位投资9亿多元建设的3个项目,因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和条件变化等,建成后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产能及资产未能有效发挥作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单位采取了落实油田资源、增加天然气供应等措施,以做好资产保护和再利用工作。

  (三)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7月,所属1座油库、1368座加油站未经环保部门批准即开工,还有4座油库、1个炼油工程和1座加油加气站未经环保验收即投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取得1座油库和175座加油站的环评批准文件,两座油库已通过环保验收,其他项目手续正在抓紧补办。

  2.截至2011年7月底,所属12家单位有5558万平方米用地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其中16万平方米是租用的农业用地,还有56座加油加气站经营证照不齐全。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已取得1386万平方米用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其余土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9座加油加气站已完善证照手续。

  3.2007年至2010年,中石油集团部分管道、炼化、勘探和生产等项目采取邀标方式发包,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0.25亿元,占同期项目投资总额的0.15%。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石油集团加强了招标管理制度建设,要求严格投标单位资质审查,强化招标管理效能检查。

  4.2007年至2010年,所属销售分公司在收购和建设加油站过程中,未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的中介机构费用进行单独论证评估,支付中介劳务费4.0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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