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邯郸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经济运行调节确保“双过半”的通知

[接上页]


  一要层层分级,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锁定任务目标,对具体任务目标要进行再细化、再分解、再落实,目标要具体到县、落实到企业;责任要具体到主管领导、业务处室,定期要账,挂图作战,对照预期发展目标找差距、分析问题查原因,固强补弱,确保各项指标任务全部实现“双过半”。

  

  二要沉到一线,现场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一线,沉到企业当中去,增强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对企业多服务、多指导,及时把掌握的有关政策信息传达到企业当中去,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立即办、主动办。对涉及全市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工作,一定要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需要省、市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

  

  三要创先争优,高限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横向比较意识,按照“总量确保前三、增速晋位争先”的要求,能快则快、能超多超,确保承担目标增速在全省前移1-2个位次。

  

  四要协调联动,增强合力。对各业务部门向省级部门直报的指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汇报沟通,确保晋位争先。对统计局负责汇总上报的指标,各业务部门要加强对各基层单位、企业的督导调度,并会同统计部门加强对上汇报沟通。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邯郸调查队要发挥在统计数据入统上报工作中的牵总作用,加强对企业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对异常数据的监测预警,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基层的数据能上来、上来的数据能入统、入统的数据能得到省级部门认可,如实反映全市经济工作态势。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