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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陕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陕政发[2012]23号
【颁布时间】 2012-05-08
【实施时间】 2012-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省内河水运发展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12〕23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内河水运独特的比较优势,积极开发利用我省水运资源,加快内河水运发展,促进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大力提高水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现就我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2号)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意义

  

  我省横跨长江、黄河两大水系,河流、湖泊、库区众多,内河水运资源比较丰富,主要通航河流有黄河、汉江、渭河、嘉陵江、丹江等,尤其是汉江具有优越的发展水运的自然条件,安康以下航道是国家规划的高等级航道,是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内河水运的发展重点。内河水运具有投资小、占地少、运能大、运价低、能耗低、污染轻等特点。加快发展内河水运,符合我省着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和发展低碳经济的要求,对于优化全省交通运输结构、有效降低社会综合物流成本,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推动流域经济协调发展意义重大。

  

  近年来,我省内河水运发展较快,建成通航里程约1100公里,内河通航能力、运输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客货运量稳步提升。但与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省人民安全便捷出行的交通需求相比,我省内河水运依然存在港航基础设施落后、水运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外部环境不协调、水资源综合利用不够充分等问题。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国务院关于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大战略意义,抢抓机遇、强化措施、通力合作,充分开发利用我省水运资源,大力提升水运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全面推进我省内河水运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抓国家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统筹规划,科学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以汉江高等级航道建设为重点,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水上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推进船型标准化和培育水运市场,进一步提升水路运输服务能力,全力打造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陕西水路交通。

  

  (二)基本原则。坚持综合利用、加快发展。综合考虑防洪、供水、灌溉及水资源保护等因素,统筹协调水运、水利、水电发展,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运资源,充分发挥水资源综合效益。

  

  坚持统一规划、协调发展。全面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统筹水运、公路、铁路等各种运输方式协调发展,注重宜水则水、宜陆则陆,突出水运在我省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发展。注重水运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发展水运,促进带动水上旅游经济增长,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充分利用汉江高等级航道建设,形成我省出江达海水运主通道,加快陕南融入长江经济带步伐,坚持绿色引领、安全发展。在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建设发展内河水运中,要注重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积极落实环保政策措施;要注重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不断完善水上安全保障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投资力度,积极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内河航运建设,共同促进内河航运又好又快发展。

  

  (三)发展目标。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比较完备的全省内河水运体系和水上安全监管救助体系,水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到2020年,结合水电梯级开发,汉江汉中以下518公里航道基本贯通、安康以下164公里高等级航道全部建成,实现与长江下游沟通;积极开发黄河、渭河、丹江、嘉陵江水运,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我省通航里程达到1500公里,其中等级航道达到800公里;年水运货运量达到400万吨、客运量达到500万人次。汉江主要港口建成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港区。50%以上的运输船舶实现标准化,运输船舶平均吨位超过100吨。全省水上旅游运输基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主要航道和重点港口、库区、湖泊的支持保障系统和安全救助体系基本完善。

  

  三、主要任务

  

  (四)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国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陕西省水路交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黄河、汉江、渭河等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及治理进程,积极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以汉江梯级开发为依托,结合流域城市发展规划,加快汉江安康以下164公里高等级航道建设,安康、旬阳、蜀河、白河等水电枢纽按规划标准建成通航建筑物,实现我省与长江下游水路联通。积极实施汉江汉中至洋县、洋县至石泉、石泉至安康航运建设工程,到2020年,实现汉江汉中以下518公里航道基本贯通。按照黄河水系航运规划,选择条件相对较好的航段区间通航起步,依次建设壶口-禹门口65公里、吴堡-马头关150公里、府谷-佳县160公里航道。结合渭河综合治理工程,积极开发渭河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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