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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阿委办[2012]75号
【颁布时间】 2012-05-10
【实施时间】 2012-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7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委办〔2012〕75号)


  

  各县委、县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

  

  经州委、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及时分解细化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阿坝州委办公室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0日

  


  
2012年全州“10+1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2012年,我州将继续推进以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民族地区帮扶、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民生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体育为主要内容的民生工程,共11个大项63个分项。

  

  一、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州委农工委、州发改委、州民委、州科技局、州财政局、州城乡建设住房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兽医局、州林业局、州体育局、州扶贫移民局)

  

  (一)工作目标

  

  完成331个村幸福美丽家园建设(含卧龙特区两乡6个村)。其中,四改:完成改厨33700户,改厕34700户,改水507000米,改圈34000户。能源建设:建设沼气池2700口,安装太阳能热水器29700套。村容村貌建设:实施风貌改造30000户,硬化联户路661700米,硬化组间路627000米。产业结构调整:培育种养业大户23340户。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四级通村公路716公里,建蓄水池80个,建水渠109000米。村民活动中心建设:建村民活动中心331个及其相关配套设施设备。

  

  (二)项目资金

  

  计划安排资金12.54亿元。其中:州政府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亿元;县自筹资金3.3亿元;农户投劳资金4.35亿元,整合各类项目资金3.89亿元。

  

  二、就业促进工程(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财政局、州经信委、州科技局、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畜牧局、州林业局、州扶贫移民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残联)

  

  (一)工作目标

  

  1.扩大就业规模。全州城镇新增就业600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00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0人;扶持城镇新就业残疾人2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500万元;提供青年创业小额贴息贷款100万元;发放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2000万元。

  

  2.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回州就业的2009级“9+3”免费职业教育计划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5%;组织1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帮助30名高校毕业生创业。

  

  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农民工16324人,其中:在岗培训1800人,品牌培训2600人,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3000人,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劳务扶贫培训)1794人,新型农民培训7000人;开展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30万人次,其中:州农业局负责14万人次,州畜牧兽医局负责8万人次,州科技局负责5万人次,州林业局负责3万人次;开展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30人。

  

  4.扶持自主创业。支持全社会劳动者创业发展,构建以创业激励、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政策体系。

  

  (二)项目资金

  

  1.扩大就业规模。计划安排资金6683万元。其中:上级补助资金6593万元,州级财政安排90万元。

  

  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0万元。及时将省下达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补助落实到位。

  

  3.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945.28万元。

  

  4.扶持自主创业。争取上级补助资金500万元。

  

  三、扶贫解困工程(州扶贫移民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人口计生委、州总工会、州妇联、州残联)

  

  (一)工作目标

  

  1.农村扶贫解困。在42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持21620名农村贫困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完成21620名农村贫困人口减贫任务)。

  

  2.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按城市低保人数计算,城市年人均医疗救助水平不低于154元;按农村低保和五保人数计算,农村年人均医疗救助水平不低于154元。

  

  3.慈善爱心超市建设。建设社区慈善爱心超市3个。

  

  4.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6000人(次);新建1个县级以上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厅;新建10个乡镇(街道)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

  

  5.落实计划生育扶助政策。给予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每人每年960元奖扶金;给予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320元或1620元扶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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