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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政府
【发文字号】 沈政办发[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5-11
【实施时间】 2012-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八)加大投入,强化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全力确保各项专项资金足额保障到位。

  

  (九)严格督导,强化责任保障。由市绩效考评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力量加大对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对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单位“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市政府将予以问责。

  

  (十)绩效推动,强化考核保障。市绩效考评办要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评,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考评机制,发挥考核杠杆作用,推进各项工作。

  

  附件:

  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和责任体系整体推进。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

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检查考评制度,落实工作奖惩机制。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

加强平安沈阳建设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

建立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联席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市公安局

5

定期组织召开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区域治安形势特点和应对措施。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6

组织各方面专业人员、学者和行政管理人员完成城市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及公共突发事件处置能力评估,为加强城市社会治安防范基础设施、人力投入提供建设依据。

市公安局

7

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沈阳市城市安全评估和调查研究,组织协调评估机构,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市公安局

8

推出有代表性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典型单位,在全市推广工作经验。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

设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10

召开治安防控工作专门会议,明确治安防控职责、工作任务。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1

与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签订社会治安防控工作责任书。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2

线

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辅警力量招录规划及长效管理机制。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组建公安图侦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和实战应用。

市公安局

14

建立社会面常态巡逻防控机制,组建1万人的民警、武警、治安联防员、保安员、社区群众、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的专业化巡逻队伍。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

15

组织流动警务室进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安全防范宣传和专业知识培训。

市公安局

16

推进“平安边界”创建活动,依托高速公路、国省道,规划建设公路治安检查站,实行综合建站、综合执法。

市公安局

市建委、财政局

17

加强城市边界治安检查站应急车辆、器材、药品、救援防护等应急处突设施建设。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

18

在城区和郊区建立治安巡逻车驻巡电源接口,确保车辆根据治安警情随时驻巡停靠。

市公安局

市财政局、供电公司

19

建设公安、交警、消防三网合一的350兆无线数字集群通信网。

市公安局

20

加大侵财类案件的防范和打击力度。

市公安局

21

将涉吸毒人员纳入重点人口实行实名制管控。

市公安局

22

建立公安、行政执法、交通、民政部门治安联勤查控工作机制,联合整治沿街乞讨、非法占道、非法营运等社会面治安突出问题。

市执法局

市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

23

在城市边界区域公路建设车辆人员轨迹分析系统,实行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

市公安局

市建委、财政局、规划国土局、交通局

24

加强公路沿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和整治,推进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视频、gps等技防手段升级和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公交车辆、出租车辆gps安装率达到100%。

市交通局

25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市政府应急办

市公安局、人防办、环保局、交通局、燃气总公司、水务集团、供电公司

26

加强全市城市综合、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全市要达到200人。

市政府应急办

各职能部门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27

线

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市妇联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8

加强对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

市法院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9

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实现100个街道(乡镇)周边不发生可防性案件、200个社区(村屯)季度不发生可防性案件。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0

推进社会管理基础性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流动人口“一证通”制度。

市公安局

31

按照每个社区(村屯)组建不少于10人平安志愿者义务巡逻队的标准,在全市组建3000支社区平安志愿者巡逻队。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2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力度,深入推进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

市司法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3

借助区、县、乡(镇)文化站成立义务治安防范宣传队,定期组织开展送治安防范知识下乡等活动。

市文广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4

宣传、倡导社会单位和公民捐赠资金,支持多种形式的治安防范队伍建设。

市文广局

市公安局、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5

制定居民小区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标准。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6

积极推广无物业弃管小区社区安装门禁系统、楼宇对讲、周界报警、自动报警、移动目标定位等各种安全防范设施。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7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组建以小区保安为主、小区居民为辅的义务治安防范宣传队,并纳入对物业企业的考评。

市房产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38

线

督促物业小区维修安全防范设施;对缺少整改资金,物业公司无力整改的居民小区,组织物业部门召开业委会,动用房屋维修资金完善治安防范设施。

市房产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9

社区(村屯)要组织制定《治安防范安全公约》,并发至居民、农户,做到家喻户晓。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0

为社区平安志愿者巡逻队、村屯义务巡逻队配备必要的巡逻装备和器材,定期组织安全防范培训。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公安局

41

建立群防群治组织和义务巡逻队伍工资保障和奖励机制。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2

线

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帮扶困难职工,指导和帮助职工、农民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及时解决劳资纠纷,化解社会矛盾。

市总工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3

以中小学校园为平台,以法制教育、法律援助为内容,以“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依托,全面加强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务,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

团市委

市教育局

44

加强对案件的法律监督,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市检察院

市教育局

45

建立非政府社会组织、宗教类组织动态管控机制,非政府社会组织管控率达到100%。

市宗教局

市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

46

开展“平安商场超市”创建活动,督促指导全市商业企业加强保安力量、技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

市公安局

47

加强银行、金融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治安责任,实行保安员实名制管理,金融网点保安配备率达到100%,加强内部安全防范教育,严防各类案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市公安局

48

加强全市人防工程、人防基础设施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市人防办

49

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健全校园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建立保安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大校园及周边的治安整治,校园警务室建设率达到100%。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50

线

对全市出租房屋,流动、暂住人口,辖区小作坊、“多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分类统计逐一登记,基础信息采集率实现100%。

市公安局

51

挂牌督办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行政区划交界处、治安复杂地区(场所)治安专项整治行动。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2

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系统覆盖率和旅客住宿信息传输率达到100%。

市公安局

53

要全面落实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质监局、安监局、工商局

54

联合整治和规范娱乐场所、洗浴、网吧、酒店、出租房屋等经营行为。

市公安局

市教育局、文广局、卫生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

55

大中专院校、大型企事业单位要组建专职治安巡逻队,配备专职巡逻车辆。

市公安局

市委教科工委、市教育局

56

积极开展“平安驻地”创建活动,加强军事区域周边区域巡逻力量投入,加大社会治安技防设施建设。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57

积极开展创建“平安监狱”、“平安劳教所”活动,建立平安监狱、劳教所评定标准和细则。

市司法局

58

健全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安全保卫和实名制管理考核制度,推进医院保安配备率和警务室建设率达到100%,预防和减少治安问题和纠纷发生。

市卫生局

59

进一步推动“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加强市场监管,推动安全防范设施和治安义务防范队伍建设,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市工商局

60

以创建“平安景区”活动为平台,加强旅游安全工作指导,加强旅游景区、度假区、旅行社及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旅游局、市城管局

61

要突出抓好食品、假劣药品及精神类药品、特殊药品的监管工作,完善特殊药品购买实名制登记制度。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市公安局、质监局、工商局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62

线

开展“平安中小企业”创建活动,督促指导中小企业做好治安防范,加强技防、人防及物防设施建设。

市中小企业局

63

切实加强对网吧及图书、音像市场的管理,建立网吧实名制管理机制,适时组织开展严打网吧违法违规行为和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等专项行动,整治娱乐场所、网吧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加强社会治安法制宣传,营造平安舆论氛围。

市文广局

64

实行特种行业、娱乐场所、网吧实名制登记、计分考核、分级管理制度,切实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市文广局

市公安局、工商局

65

联合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净化社会环境。

市文广局

市公安局、工商局

66

负责加强地铁车站治安防范设施建设和安保力量建设,利用车载媒体播放安全防范公益宣传广告。

市地铁建设指挥部

市公安局

67

加强对重点电力工程和设施的保卫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犯罪行为。

市供电公司

68

建立企业、学校、医院、银行等单位内部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实名制基础档案,开展治安防范岗位培训。

各成员单位

69

加强对重点燃气企业和设施的保卫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市煤气总公司

70

加强对重点企业和水源地等供水设施的保卫工作,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完善应急处突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

市水务集团

71

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行业单位工作规划,对本系统下级部门和社会单位工作情况开展检查督导,重点解决治安隐患问题不落实、整改不及时、违规行为不禁止的问题。

各成员单位

72

对社会单位安全责任人、治安联防员等开展安全防范培训。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73

线

指导督促商场、企业、银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治安防范设施标识化、重点部位警示化,完成重点部位警示标识图示设置。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4

指导督促社会单位实行治安防范责任制和实名制管理,将责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制成标牌悬挂于明显位置,接受监督。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5

以创建“平安企业”活动为载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推进治安防范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本系统内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加强对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定期排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

社会单位

76

线

协调辖区所有户外视频、楼宇电视、led显示屏等播放治安防范公益广告、滚动字幕,每天定时播放公益广告时段不少于1小时,视频重点区域覆盖率达到100%。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7

建立社会治安防控资金保障体系,加大资金投入,逐步引进可视化指挥系统,建设城市边界治安检查站等科技装备和设施。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财政局

78

组建市局、分县局,派出所三级视频监控巡查队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79

在全市新建公共区域高清(标清)视频监控摄像头6200个。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0

“虚拟社会”

防线

开通网上办事平台,使群众通过互联网下载电子表格,了解基本法律,查询受理结果等。

各成员单位

81

开设社会治安防范举报网上热线,充分发动广大市民参与治安防范,提出防范好建议、好点子,形成转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

市公安局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2

建立专职舆情监测队伍,按照“属事、属地、属人”的原则,针对本行业、单位业务内形成的网上热点、敏感话题进行24小时不间断网上巡查,发现后科学研判,立即处置。

市公安局

83

依托公安网络建立多部门联勤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治安有关情况。

市公安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84

组织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全面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市公安局

市委教科工委,市教育局



  

  

序号

工作任务

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85

“虚拟社会”防线

对全市宾馆、酒店等非营业上网场所及高校上网场所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在全市互联网服务单位派驻网安民警,及时开展违法有害信息、网络攻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市公安局

市委教科工委,市中小企业局、服务业委

86

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定期发布治安形势预警信息,重要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发布安全提示短信息、公益广告等。

市公安局

市文广局,联通、移动、电信分公司

87

对引起网上炒作的涉沈涉稳事件,开展网上舆情引导工作,防止网上负面舆情带来现实危害。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市委宣传部

88

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建设一批网民喜闻乐见的“红色网站”。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89

在政府门户网站、社会主流网站开通“安全防范知识及相关法律政策咨询”微博,发布治安信息动态、政策法规及安全常识。

各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90

建立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和联网使用备案制度,建立互联网基础数据管理长效机制。

市文广局

市公安局、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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