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2〕14号)的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方案,并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2〕40号)精神,以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三类事故为重点,以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为手段,以全面实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为契机,不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督促有关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和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三项建设”,促进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现2012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全省2012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突破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我厅将委托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继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相关执法人员的继续教育。 2.我厅将在今年6月组织2010年以来所施工、监理的工程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继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和谐发展”的观念。 (二)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 1.专项治理范围: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市政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工业园、开发区、城乡结合部的在建工程。 2.专项治理内容: 在巩固2011年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12年在全省开展以预防高大支模支撑体系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和高处坠落三类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内容包括: 一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的精神,重点是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等制度; 二是促进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切实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支模、高层外脚手架、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严防群死群伤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