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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四川省政府
【发文字号】 川办发[2012]36号
【颁布时间】 2012-06-04
【实施时间】 2012-06-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9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四)生物技术服务业。建设研发创新支撑平台,创新生物技术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国内一流的研发服务体系,打造生物医药外包品牌。深化面向国内外知名生物医药企业的项目合作和招商引资,加大对生物技术领域各环节研究的资金支持。拓展生物技术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重点发展面向海内外企业的早期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药物基因组学、i-ⅲ期临床、生物信息学、临床文件、药物经济学等“一站式”研发外包服务。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品中试生产服务、生物产品(样品)检验检测服务、临床医学检验、生物治疗及基因检测服务。培育发展生物农业服务。积极推进生物数据资源共享服务。

  

  (五)研发设计服务业。引导企业加大研发设计投入,完善研发设计产业体系。加强研发设计协会建设,鼓励成立研发联盟,完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形成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学校以及社会培训机构多方面协作的研发设计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推进建立健全行业规范,积极开展研发设计人才建设。重点发展以知识或技术提供为核心的研究开发服务。大力发展外观设计、结构设计、功能设计等产品设计服务。积极推进生产技术、技能和工艺改进与产品创新设计服务,鼓励制造企业外包工业设计服务。突出原创性、创新性,重视印刷、制作水平,鼓励企业积极开发网络及新媒体等新兴市场。

  

  (六)检验检测服务业。完善公共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加强测试方法、测试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构建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支撑产业可持续发展。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营,培育第三方的检验检测服务。加强检验检测服务业技术创新和综合性人才培养。大力发展以新技术、新产品为中心的面向设计开发的分析、测试、检验和计量等服务。积极开展中间品、制成品的实验检测服务。加快发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积极培育发展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符合国际标准并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检疫、计量、认证技术服务。

  

  (七)知识产权服务业。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的服务。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培育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利用、展示交易、维权援助等多层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大高技术服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在国内外积极获取专利权和注册商标,实施标准战略,构建专利联盟。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组织,提升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决策咨询服务机制,开展相关领域理论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等服务。

  

  (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业。整合政府科技服务资源,搭建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投融资平台、中介服务人才培育平台和资源共享及协作平台,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平台。培育和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并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政策、法规和管理规范,构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双向互动机制。鼓励开展科技成果的发现和评价服务,鼓励和支持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共建中试基地,支持产学研战略联盟、产业集群技术联盟开展中试基地建设和中间试验,促进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规模化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根据部门职能分工,建立职责明晰、上下联动的高技术服务业工作机制。加强指导协调工作,进一步落实、细化和完善政策措施,营造政策比较优势。研究提出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力量增加供给的具体措施,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合理配置。

  

  (二)加大财税支持。用好国家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高技术服务业的优惠政策。扶持和引导发展创业投资,利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资金渠道,加大对高技术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向高技术服务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级人民政府在各类行政收费上对本地区高技术服务企业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减免各类规费、手续费。

  

  (三)拓展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和管理规定,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加快建立多层次担保体系,增加对高技术服务企业发展的担保融资。推动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高技术服务企业通过改制、重组、并购等多种途径完成改制,在境内外特别是境内创业板上市。加快发展风险投资,积极鼓励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来川投资高技术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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