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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优化发展环境。加快改革、清理和取消影响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不合理政策规定,有序开发市场,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落实高技术服务业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同质同量同价政策,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比例,优先满足列入国家鼓励类高技术服务业的用地要求和能源供应。支持组建高技术服务业行业协会,搭建政府与企业、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创新高技术服务业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机制,健全高技术服务业人才评价体系,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高技术服务业发展要素保障机制。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高技术服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和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开拓市场需求。在信息技术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培育高技术服务市场需求。加快建设宽带、泛在、融合、安全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拓展应用,促进信息服务业务发展。加大政府采购高技术服务的力度,拓展政府采购高技术服务的领域,鼓励政府部门面向社会购买信息技术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六)引导集聚发展。依托优势地区,着力培育一批特色突出的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资源向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汇集。引导形成以龙头企业为核心、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高技术服务企业群。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高技术服务产业基地。引导和支持高技术服务企业与制造企业互动发展,依托优势产业集群,完善配套服务。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