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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工作要求。 1.主办单位和组委会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大赛及活动周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实施工作的督促指导。 2.协办单位要协助做好大赛及活动周的组织、发动工作。请港方协办单位负责组织香港设计师、设计机构、院校参赛,并协助做好项目对接。 3.承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制订实施细则,编制大赛手册和活动周手册,做好大赛各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4.参与联赛、联展的城市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牵头组织单位,根据整体部署制订相应的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并做好协调、指导工作。 5.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大赛的宣传力度,提升大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进一步营造关注设计创新的社会氛围。 6.大赛和活动周的主要经费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规定另行报批,专项赛和地方联赛的费用开支原则上由各竞赛承办地区或机构自行解决。 (四)联系方式: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蓝艾青 联系电话:020-83135836传真:020-83133364 省工业设计协会潘自强 联系电话:020-83197670传真:020-831976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