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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建设部门于每月终了后20日内提供当月建设工程招投标情况(招投标备案书),包括国有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非国有资产投资的开发建设项目、直接发包的项目、各类市政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提供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等信息。对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建筑工程施工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明;未提交的,应当及时通知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5、住房保障房产管理部门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商品房预售许可、房产租赁备案数据等情况。对通过转让方式取得房产的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证明;未提交的,不予办理。 6、工商部门于每月终了后15日内提供工商企业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等情况。对自然人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未提交的,应当及时通知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7、质监部门于每季终了后15日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发放、检验信息;并为综合治税办公室查询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赋码情况提供保障。 8、人民银行应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提供国外机构从境内单位取得的贷款及贷款项下利息;银行自身对外融资;境内对外付汇等信息。协助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账户开立情况查询、存款查询、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9、发展改革部门待每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确定后15日内提供重点建设项目信息,每季度终了15日内提供房地产项目开发信息;协助查询往年项目建设情况。 10、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每月终了5日内提供工业经济运行的各项主要经济指标。 11、统计部门于每季终了后30日内提供地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和利润等信息。 12、规划部门于每月终了后20日内提供各类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等信息。 13、民政部门于每季终了后15日内提供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变更、注销等情况和销售福利彩票信息;每年福利企业年检结束后20日内提供福利企业的认定信息。 14、残联于每季度终了15日内提供残疾人证发放等信息。 15、交通运输部门每年年初提供当年度干线公路建设投资计划;每季终了后20日内提供各类车辆、船舶营运证发放、公路建设工程许可等情况。 16、文化、体育部门应及时提供商业性演出信息。对申请办理商业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许可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演出、比赛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知情证明;未提交的,应当及时通知同级地方税务机关。 17、卫生部门于每年终了后20日内提供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认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放等情况。 18、教育部门于每年终了后20日内提供审批成立学校、批准办学、批准成立幼儿园等情况。 19、物价部门于许可证办结5日内提供《收费许可证》信息,于每季度终了10日内提供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信息。 20、供电公司于每月终了10日内提供纳税人用电信息。 21、科技部门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提供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情况;每年7月20日前及次年1月20日前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等信息。 22、公安部门于每月终了后20日内提供车辆注册登记、车辆年检、经营性停车场注册等情况,并为税务机关查询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暂住人口居住、外籍及港澳台人员出入境等情况提供保障。公安交管部门在办理车辆年检时要认真查验车船税交纳情况,未交纳车船税的车辆不予年检,并将信息及时通报综合治税办公室。要积极协助税务机关查办涉税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偷逃税和抗税行为。 23、监察部门负责对成员单位的综合治税工作进行行政监察,对因拒报、虚报信息,不提供税务协助和执法人员失职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4、审计部门要及时通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涉税案件,必要时进行税收的延伸审计。 25、检察院、法院要及时通报涉税案件的信息。对欠税和偷逃税的案件要协助税务机关追缴税款,严防国家税收流失。 26、司法部门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提供律师事务所登记批准信息。 27、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每月终了后15日内提供下岗再就业优惠证发放信息;于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提供外籍人员劳动就业证发放信息;每年度在国税、地税和劳动保障局联合年检结束后1个月内,提供劳服企业年检信息、服务型企业信息。每季度终了后20日内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名单及事业单位改制、撤销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