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其他部门也要按照要求不定期提供本部门重要涉税信息。涉税信息的具体内容、填报格式、传递方式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印发各成员单位。涉税信息需求发生变化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重新调整。 四、突出监控重点,提升税务稽查质量和效率 大型骨干企业和主导行业是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应做为综合治税的工作重点,加强税源监控。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涉税信息,强化税源税收与企业用水、用电、用料等物耗指标和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比对分析,定期开展纳税评估,对指标不匹配、不协调和发生异常变化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税务稽查,形成综合治税工作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工作机制,成为组织收入的强有力抓手。 五、强化协调联动,扎实推动综合治税工作开展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综合治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及时解决综合治税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综合治税经费和奖励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综合治税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纳税人的主动纳税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综合治税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