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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2]119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0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2〕119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工作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的工作意见

  (市教育局 2012年5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创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的能力水平,现就推进我市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教集团建设的重要意义

  

  职教集团是以专业和产业为纽带,以行业和企业为依托,以多家骨干职业院校及企业为核心,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为特征,相关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机构协议参与的职业教育发展载体。推进职教集团建设,是加快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抓手,是增强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能力的重要选择,是行业、企业支持职业教育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加快建立校际之间、校企之间各类职教资源共享的体制机制,有利于职业教育规模、结构、层次、水平的优化,有利于职业院校对接产业发展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加强在人才培养、教师实践和员工培训、技术支持等方面的合作,是一项创新、互利、多赢的事业,也是我市推进实施国家“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和“江苏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各相关地区、部门、院校、行业、企业和科研机构,要充分认识职教集团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摆到全市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位置,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有力支持职教集团建设,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职教集团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教育规划纲要》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精神,以服务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为宗旨,以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为纽带,以促进校企合作和中高职贯通衔接为重点,充分发挥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等各自优势,深化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具有集聚优势和内生活力的集团化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推动建立健全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二)主要目标。通过职教集团的建设,促进优化我市职业教育事业格局和发展机制,培育一批理念先进、机制灵活、水平较高的职业院校,特别是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设高水平专兼职结合专业教学团队、提高社会服务能力和创建职教品牌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促进加快建立高水平、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职教集团建设的工作原则

  

  (一)创新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发挥各方能动作用,发扬基层首创精神,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解放思想,探索创新,促进职业教育集聚发展资源、提高育人水平、增强制度活力。

  

  (二)合作共赢。围绕职教集团建设工作目标,充分调动集团内外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尊重集团成员单位的利益和需求,构建教学链、产业链、利益链融合体。

  

  (三)示范引领。充分发挥我市职业院校综合优势和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试点项目城市资源优势,坚持高起点定位和高标准建设,积极探索和创造职教集团建设经验,在省内外同类专业集团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注重实效。围绕各地区、专业、行业的实际需要,注重职教集团规模、质量、效益的统一,致力于全面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水平,不断为社会输送各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四、职教集团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运行机制。职教集团原则上以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或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为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建设方案,经批准后启动建设。为充分发挥院校和行业、企业等方面的作用,职教集团要建立理事会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可实行双理事长制。职教集团理事会要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加强集团组织和制度建设,提高集团运作管理水平。职教集团理事会的常设机构为理事会秘书处,设在牵头单位,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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