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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2]119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0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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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着力加强中高职融合。把握国家推进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发挥行业指导作用促进职教改革发展的要求和机遇,充分利用集团体制、资源优势,推进集团内高等、中等职业院校合作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以职业教育专业、课程、师资、技能“四项提升”工程为抓手,促进集团内高等和中等职业院校在培养目标、专业内涵、教学条件、专业教育标准等方面的延伸与衔接,深化专业教学改革,系统设计、统筹规划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

  

  (三)扎实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依托职教集团平台进一步深化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着力推动集团内行业、企业成员参与高等和中等职业院校成员专业设置和建设,指导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促进课程内容和职业资格标准融通;推动集团内行业、企业和院校共建教学与生产合一的开放式实训基地,合作开展兼职教师选聘、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学生实习和就业推荐工作;推动集团内院校为行业、企业市场开拓、技术开发等提供支持服务,依托院校建设企业研发机构,合作共建“校中厂”、“厂中校”。

  

  (四)推动促进职教资源共享。强化、优化集团成员单位资源共享机制,推动集团成员行业、企业和院校合作开展技能型人才需求预测,合作研究院校专业设置方案,合作开展教师、学生实践实习和职工教育培训。推动集团成员院校教学、课程等资源共享,校际、校企合作制订人才培养标准、编写教材。推动集团成员单位合作建设职业院校专业协调机制,优化专业布局、类型和层次结构,适应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

  

  (五)促进成员院校内涵提升。着力提升集团成员院校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大力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专业、课程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匹配度,提高专兼职结合“双师型”教师队伍能力素质,重点培育与无锡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重点专业,将职教集团建设成为“产、学、研”融为一体,“育人、就业、新技术研究推广”融为一体的“双融合”基地。

  

  (六)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推进职教集团成员院校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认真学习借鉴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办学经验,建立科学的国际化人才培养路径和评价体系。集聚职教集团内各类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国际化的专业和课程,实现与国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对接,提升职业教育的国际化水平。

  

  五、职教集团建设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职教集团建设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等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有关职业院校、企业积极配合,大力支持职教集团建设。各相关地区也要明确相应的工作责任单位,切实加强对职教集团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鼓励职业院校、行业企业参与职教集团建设,以各种形式支持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在职业教育经费中优先安排资金支持职教集团建设,对职教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承担的政府安排的职业教育项目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职教集团开展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和中高职衔接等改革,对成效显著的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强指导考核。市教育局等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教集团发展的政策研究、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职教集团建设的先进经验。对列入市级职教集团建设计划的,要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建设水平评估,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确保职教集团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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