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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2]122号
【颁布时间】 2012-05-07
【实施时间】 2012-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1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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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阶段(6月-7月)。在全面排查摸、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和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或者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从严给予行政处罚(按规定上限执行);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组织综合督查组,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以及地区间互查等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严格掌握标准,及时发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进行督查检查,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市“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安全专项整治和大检查

  

  各级要结合年初市政府安委会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及挂牌治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在5月份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大检查。

  

  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和大检查,市级层面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旅游、燃气、非煤矿山、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适当扩大专项整治的行业领域范围。不列入安全专项整治的行业领域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市政府成立由曹佳中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浩明、市安监局局长魏持红为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市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民爆物品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运输的“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水上交通、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组织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市建设局牵头负责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

  

  市市政园林局牵头负责市政、园林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市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旅游景区(点)的安全专项整治。

  

  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民用爆炸物品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建设行为。

  

  无锡质监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游乐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组织开展快开门结构压力容器专项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非煤矿山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

  

  无锡工商局牵头负责对无前置行政许可的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取缔,并配合有关行业部门查处有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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