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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2]123号
【颁布时间】 2012-05-08
【实施时间】 2012-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1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5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无锡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接上页]


  (二十九)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执法格局和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各环节监管措施的衔接,提高监管合力。要建立违法案件查处首责制,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坚决杜绝有案不查、推诿扯皮等问题。

  

  (三十)严格责任追究。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层层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系统内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奖惩的要求,划定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具体奖励和惩处办法。对食品安全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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