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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推进通关便利化。完善企业诚信管理,对诚信b类以上企业实施出口货物优化通关模式,企业覆盖率不低于80%。完善直通放行、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 扩大跨省区进出口货物直通放行范围,全面实行省内直通放行,对产地为福建并从省内口岸出口的低风险商品,不论企业条件和产品装运方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出具通关单供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完善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机制,以风险分析支持口岸便利化,在严把风险产品质量前提下,对低风险产品能快则快。进一步落实好7天工作制和24小时预约报检、检验等服务制度,做到随到随报、随检随放。积极推动我省“陆地港”的建设和发展,对进出陆地港的货物,实行一次报检、分批核放、口岸直通的便捷模式。 (三)支持扩大进口。采取随到随检、24小时全天候预约服务、快速放行等措施支持铁矿、煤炭、进口矿产、石材、原木等大宗资源性商品进口。制定优惠政策和便捷措施,支持先进技术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等产品进口。 (四)减免检验检疫费用。严格执行国家各项降免费、减负政策措施,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对其它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出入境检验检疫费。全额免收小型、微型企业一般原产地证书费、工本费,继续对对台小额贸易实施降费措施。对在建的国家和省大型重点项目实施“立项管理”,做到“一项一案”,提前介入、全程服务,对实施项目管理的全部进口设备按“共验”方式检验、减半收费。 (五)指导企业用好原产地优惠政策。简化原产地注册审批、企业申领与年审手续,加大普惠制和自贸区优惠原产地政策宣传力度,引导企业用足用好优惠原产地政策, 提高产地证签证效率和签证率。帮助企业提高ecfa优惠政策利用率,凡属输台ecfa早收清单产品,采取随到随检、立等可取或是“送证上门”等鼓励和便利措施,有效提升ecfa原产地证的签证覆盖率。 (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应用手段创新监管模式,全面推广应用进出口电子监管、集中审单、电子闸口放行的通关模式,促进进出口货物通关整体提速。大力推进无纸化报检,对信用等级达b类以上的生产企业和a类代理报检企业均可办理无纸化报检。 (七)加强检关协作。会同福、厦海关扩大通关单无纸化试点范围,将诚信a类或分类管理一类企业纳入通关单无纸化试点范围。与海关联合试点实施进出口货物“一次录入、分别申报”,“一次开箱、分别查验”的便捷申报、查验新模式。 三、边防检查便利化措施 (一)取消边防检查证件收费。取消办理《登陆证》和《登轮许可证》、《停留许可证》、《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证明书》、《搭靠外轮许可证》等证件的工本费,减轻企业单位负担。 (二)简化出入境检查手续。对往来港澳小型船舶边检手续,不再查验《航行港澳船舶查验簿》、《总申报单》和《船员物品申报单》;对闽台航线直航班轮免收《船员物品申报单》、《航行国际航线船舶出境自查报告表》,将每日每航次申报《船员名单》调整为每月第一次出境或入境申报;推行海港登轮证件“一证通”,为符合条件的港口作业工人签发有效期三个月以上的长期登轮许可证,允许持证人在发证边检机关所在城市的任一港口登外轮作业。为在特定船舶上服务的外国籍船员和台湾地区船员签发年度多航次有效登陆证件,简化船员登陆手续;推行诚信服务模式,根据《国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isps规则),实行量化计分、分类服务,诚信度较高的船舶以船方自管为主。 (三)优化窗口服务。推进边检勤务模式改革,加快海港口岸区域勤务中心建设,推行“一体化执勤、一站式服务”。严格落实每周七天工作制,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和窗口服务,设立候检区域电子和人工咨询台。旅客、交通运输工具随到随检。对旅游团队提供“整团一通道”、“预申报后多通道”等多样化查验模式,缩短旅游团通关时间。继续实行所有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及华侨)出入境免填登记卡。对于24小时内在省内机场过境且不出口岸限定区域的外籍旅客,免填入出境登记卡,实行“提前加开通道”制度,确保95%旅客等候办理时间不超过25分钟,设立“紧急救助通道”,特殊情况下采取专人查验、登机(船)人证对照、优先办理联检手续等措施。推行船舶在港零待时、手续办理零等候、便民服务零距离的“三零”便利服务。优化活水鱼出口通关模式,提供现场办证和入出境合并查验服务,保证“快进快出”。在对台货运直航口岸开通“闽台直航农副产品优检通道”,减少滞港时间。对维修、交接、拆解的外轮以厂方自管为主,尽量减少巡查验证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