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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内环办[2012]95号
【颁布时间】 2012-05-15
【实施时间】 2012-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2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组织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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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绿色家园”主题宣传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7部门《关于印发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12]19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发[2011]129号)精神,深化全民参与的具体行动,也是唤起公众改变不良的生活模式,选择环保绿色生活,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具体举措。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当前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此项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摆上议程,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联系,通力协作,明确职责,形成合力,共同把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月活动推向深入。

  

  (三)大力宣传,形成声势。各地区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及时报道,提高活动的覆盖面,扩大宣传效果。要在一些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大力宣传活动情况,广泛传播保护环境方面有关知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引导全社会参与到主题活动中来,并努力使宣传工作常态化。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盟市环保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的统一部署,因地制宜,精心制定纪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报送各项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

  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二o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2012年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标语

  


  1、倡导绿色生活,共建绿色家园

  

  2、绿色经济,你参与了吗?

  

  3、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生态文明

  

  4、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5、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存,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6、提高环保意识,建设美好家园

  

  7、同建绿色温馨家园,共享清澈碧水蓝天

  

  8、生命和绿色拥抱,人类与生态共存

  

  9、保护碧水蓝天,营造绿色家园

  

  10、保护环境爱家园,健康生活每一天

  

  11、环境与生命共存,环保与健康同在

  

  12、风调雨顺始自环境保护,人寿年丰源于生态平衡

  

  13、有了健康的地球,才有幸福的明天

  

  14、清新氧气源于绿色,健康生命源于自然

  

  15、绿色与生命时时相伴,环境与健康息息相关

  

  16、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17、扎实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8、环境与人类共存,开发与保护同步

  

  19、让绿色走进家园,使生命远离污染

  

  20、选择绿色生活,健康适度消费

  

  21、与绿色相约,与环保同行

  

  22、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有效保护生态平衡

  

  23、环境保护你我他,蓝天碧水靠大家

  

  24、走“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可持续” 的环保道路

  

  25、用双手栽下漫天的绿色,让心灵守望五彩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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